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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年碳排放量达5000吨企业被列入控排对象

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31日 作者: 张玮 来源: 南方日报 【字体:

  “年碳排放量达到5000吨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或超过1万平方米的单体国家机关公共建筑,要纳入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成为控排单位。”为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建立和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由深圳市发改委草拟、市法制办修改的《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30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深圳市民可于11月15日之前反馈意见。

  超1万平方米单体国家机关公共建筑也要纳入

  “碳交易已经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手段,虽然深圳申请和筹备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最迟,但6月18日启动的深圳碳交易市场却是全国最早启动的碳交易市场试点。”深圳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碳排放权交易在我国是全新事物,此前尚未有相应法律法规,已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权若干规定》也亟需配套立法予以细化。

  同时,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全国乃至全球发展中国家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碳交易市场,将对全国建立国家级碳交易体系和全球发展中国家开展碳交易都具有重要借鉴和指导意义,“特别是可规则的总量调整、竞争性配额分配、市场价格调控方式、超额排放惩罚等创新性和突破性做法等,都要立法明确”。

  暂行办法规定,年碳排放量达到500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或超过1万平方米的单体国家机关公共建筑,即要纳入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成为控排单位。此外,符合某些特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能被政府指定成为控排单位。

  低于5000吨排放量,但高于3000吨的,则为准控排单位。当准控排单位碳排放量达到控排单位条件,则应及时纳入配额管理。此外,还要求申请建设总投资2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新单位,应当在项目设计与建设前期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碳排放评估情况,符合控排单位或准控排单位的,也要管理。

  “控排单位未按时提交报告,且逾期未改正的,将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按时提交足额配额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与超额排放量相等的配额;逾期未补的,将从其登记账户中强制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下一年度配额中直接扣除,处超额排放量乘以履约当月之前连续六个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平均价格三倍的罚款。”该办说。

  配额分配分“免费”和“有偿”

  深圳实行碳强度约束下的总量控制制度,排放总量由配额总量和抵消信用两部分构成。“深圳配额分配在首个交易期内以免费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其中,配额预分配、新进入者配额分配和配额调整分配都是无偿方式,有偿方式则包括拍卖分配和以固定价格出售的、以平抑价格为目的的配额分配。”

  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配额分配在首个交易期以基准法为主,电力、水务行业以其单位产品产量的碳排放量为单位进行分配,建筑物按照建筑类型的能耗限额标准转换为碳限额标准,结合建筑面积进行分配。其他制造业以其工业增加值的碳排放量为单位,结合其所在行业的平均排放水平、所在行业的碳强度减排目标和其未来碳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水平进行竞争性分配。

  碳排放配额的抵消机制则是有效降低控排单位履约成本、扩大碳市场减排效果的方式。“暂行办法拟规定,全市控排单位可使用最高比例达到年度实际排放量10%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代替配额进行履约。”

  该办还特别强调,由于配额是没有物理载体的一段电子化数据,因此必须建立电子化的信息系统加以储存、记录。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想持有配额,必须在注册登记簿系统中开立账户注册。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的配额,因不同原因需要转移其所有权的,也应当有此相应操作。

  设置平抑机制,防止碳市场价格暴涨暴跌

  为规范交易行为,暂行办法规定,交易在指定的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从事交易的机构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如交易所超出规定碳排放权交易品种开展相关交易业务的,将被责令停止交易,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该负责人说。

  同时,为防止碳市场出现价格暴涨暴跌等剧烈波动,降低控排单位的履约成本,规定了政府要对碳市场进行调控:一是价格平抑机制,即当配额市场价格高涨达到特定水平时,政府将以固定价格向市场供应固定数量的配额,以增加市场配额供给,稳定市场价格;二是价格保护机制,即当配额市场价格低于特定水平时,政府将以固定价格从市场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以减少市场的配额供给,提升市场价格。

  市场参与主体有违法交易行为,或是阻挠、妨碍主管部门和指定交易机构监督检查的,都将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暂行办法中所称的碳排放权交易并非仅仅指狭义的市场交易行为本身,而是包括在市场交易之前、形成市场交易的整个制度前奏。同时,深圳区域外的企业或建筑也可以自愿加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名词解释

  什么是碳交易?

  碳交易是基于市场的激励手段,由政府设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后,将排放权以配额方式发放给控排对象。由于不同控排对象的二氧化碳减排成本各不相同,因而可以通过交易获得成本效率,即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控排对象超量完成目标,然后将富余配额出售赚取利润,减排成本相对较高的控排对象通过交易购买配额,可以降低自行减排达标的成本,最终实现全社会整体减排成本的最小化。

  和其他减排方式如碳税、排放标准、技术手段等相比,碳交易具有易于实现确定量的减排目标、确保全社会整体减排成本最低、激励控排对象实现超额减排三个优势。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已开展或拟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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