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企业
  • 暂无资料

中国建材集团与安徽海螺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06日 来源: 海螺水泥 【字体: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深化安徽与中央企业的合作,搭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战略平台,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2012年12月4日,中国建材集团与安徽海螺集团在芜湖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深化安徽与中央企业的合作,搭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战略平台,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2012年12月4日,中国建材集团与安徽海螺集团在芜湖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一行于12月4日访问海螺集团,集团总裁曹江林,集团副总裁兼中联水泥总裁崔星太,集团副总裁、董秘常张利,集团副总裁兼南方水泥总裁肖家祥,集团总经理助理光照宇,西南水泥副总裁白彦等陪同访问。海螺集团董事长郭文叁率公司领导纪勤应、郭景彬、何承发、章明静、吴斌、万涌、周波、杨开发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刘田田、张长乐、许越等接待了宋志平一行。

    宾主在海螺国际会议中心518会议室进行了会谈,共同回顾了双方长期以来友好合作的历史,分析了当前水泥行业面临的形势,就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了广泛共识。

   宋志平感谢郭董事长的热情接待,感谢安徽海螺集团长期以来对中国建材集团的关心支持。

    他说,郭董事长带领海螺集团为中国水泥的发展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引领行业完成了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海螺代表着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水泥技术水平,海螺的成本管控水平也显著优于同行业,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也是我们敬重的合作伙伴。现在我们两家企业联系越来越紧密,两个团队也越来越认同。他分析了当前水泥行业的形势,认为行业发展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海螺的深度合作,增强大企业的影响力,持续推进行业的结构调整。他还建议,双方保持定期交流,开展全面合作,通过举办技术、市场、成果、企业文化等交流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深交流,携手前进,实现互利共赢,促进行业发展。

    郭文叁对宋董事长率团来访表示热烈欢迎。

    他说,中国建材集团在宋董事长的带领下,在水泥行业通过实施重组联合、市场协同,促进了集中度提高,避免了无序竞争,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发展模式得到了行业内外和资本市场的高度认同。他感谢中国建材在各区域对海螺的理解和支持,赞同宋董事长提出的双方开展深入合作的提议,并希望双方在原有合作基础上,扩大合作领域,共享彼此成果,将战略合作推向深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会上,曹江林、崔星太、肖家祥、纪勤应、郭景彬、何承发、章明静等双方高管分别作了发言。

    曹江林在发言中说:长期以来,中国建材集团和安徽海螺集团在合作中建立了浓厚的感情。下一步,希望双方继续深化合作,在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各自优势,相互为对方企业提供煤炭供应、熟料及水泥购销服务;并发挥海螺集团在项目建设、设备成套、节能装备制造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中国建材下属水泥企业的生产线建设和技改,余热发电建设和改造,垃圾焚烧、脱硝技改项目提供装备和服务,为日常运营提供耐磨堆焊、耐热耐磨件、筑炉等产品和服务。同时,在各个层次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推进区域市场整合,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崔星太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高层交流和人员往来,共同推进区域整合和技术进步。同时,发挥中央企业、地方企业的各自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的合作,按照市场化原则,互相为对方提供产品和服务,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肖家祥就在有关区域推进水泥市场整合、区域协同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经过充分交流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约定:明年一季度共同举办交流研讨会,交流和展示双方的新技术、新产品和企业管理成果,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节能减排,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合作共赢。

    会后,在海螺国际会议中心六楼东海厅,中国建材集团和安徽海螺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曹江林、纪勤应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