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碳达峰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全面准确把握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资源和要素向降碳方向聚集,健全绿色低碳发展市场机制,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碳排放绝对量大、增幅快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尽早实现碳达峰。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明显优化,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75%以下。
“十五五”期间,自治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低碳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方案》强调,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相关政策。建立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统筹碳排放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管理,建立温室气体清单报告、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重点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报告等制度。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评估。有序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3000万千瓦,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达到305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
关于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
《方案》明确,推动传统建材行业技术创新。推动建材产品转型,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应用推广。扩大绿色建材产业规模,积极发展绿色新型建材,提高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淘汰低效产能,严控新增产能。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加强用能管理,深挖节能增效空间。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行在建已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式+责任制”管理。开展在建项目能效排查。严格控制煤电、石化、煤化工等行业新增产能。建立拟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前评估制度。对产能过剩的传统低端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和能耗;对产能尚未饱和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按照要求提高准入门槛。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新兴产业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关于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方案》指出,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合理规划建筑面积发展目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发展绿色建材。推广混凝土装配式建筑,引导和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左右,其中,呼和浩特、包头主城区达到40%左右;到2030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左右。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持续推进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小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老旧小区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全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供热计量收费,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优化民用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光储直柔”建筑发展。推进热电联产与工业余热供暖。稳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推动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鼓励绿色农房建设。推动新建、改扩建的农村牧区居住建筑,按照自治区农村牧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和建造。
关于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方案》明确,1、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推动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及物流园区、枢纽场站等区域,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作业机械。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铁路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绿色货运配送发展。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方案》明确,深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服务高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强化园区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智能化管理。扎实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园区产业共生体系,深化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废物综合利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园区清洁生产改造。到2030年,自治区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处理设施。大力培育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打造资源循环利用示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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