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资本“走出去”战略 促进化解产能过剩和转型升级
——乔龙德会长在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座谈会上的讲话
虽然我国建材企业“走出去”已经启动并迈开了步子,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走出去”尤其是资本“走出去”还必须加快步伐。单靠产品、网点式、成套技术装备“走出去”已经无法适应中国建材工业国际化的需要,我们必须以投资或并购作为未来主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切入点。使“走出去”真正迈开双腿,使国际市场的占有成为名副其实。
——“走出去”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战略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国际间的市场更加开放,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度的进一步加大,在国际市场和资源配置中能否取得主动与增加份额就要以国际化程度为支撑。只依赖于产品输出、原料输出的“走出去”既不持久又不经济,必须改变,由输出到“走出去”占有资源,配置利用资源。
——“走出去”是我国建材行业实施“创新提升、超越引领”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我国建材行业在经历了“跟随”和“追赶”阶段后,已进入了“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的发展阶段。建材行业,特别是一些主要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水泥、平板玻璃两个二代已着手研发,瞄准超越。我国的工程技术力量在世界上最雄厚,我国工程建设的水平已达到世界一流,在“走出去”条件已经具备的同时,作为主要产品产量占全球50%以上的生产大国,既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份额,又肩负为世界建材工业发展作出贡献的责任。由此,“走出去”是我们当代建材人的历史责任。
——“走出去”是我国建材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积极举措。我国主要的传统产业绝大多数已处于产能过剩。2012年底,我国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3.7%和73.1%,已经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近两年来,随着产能新增,产能利用率一年比一年低,行业总体利润趋向下滑。但受过分乐观的市场预期以及一些地方政绩观等因素影响,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而一些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发展和建设的需求,缺乏各种建筑材料,缺乏发展建材工业的人才和技术。因而“走出去”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减少国内的资源浪费,又能解决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程技术资源短缺、产品紧缺的现状,改变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中的发展分割的局面,使我国建材工业发展布局更加合理。
—— 我国投资结构调整和建材工业面临和已经出现的“进出口”之间逆差,决定了“走出去”的紧迫性。建材工业发展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推动关联性很大,2013年我国固定资产增速减缓到19.6%,2014年以来,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一步持续放缓,上半年为17.3%,比上年同期下降2.8个百分点。尤其是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仅增长12.7%,这对于下半年及明后年经济增长将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对于对固定资产投资关联度较大的建材工业来说,影响将会更大一些。虽然中西部铁路、城市管网、棚户区改造、水利、重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等有利于民生工程的继续开展,以及十八大后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出台实施,仍会对建材工业增长提供支撑,但从根本上来说固定资产投资不会更多地投向产能过剩的行业,这对我国建材工业的发展从根子上提出了必须迅速转到境外去发展。
另一方面,建材产品出口形势不容乐观。我国建材企业制造成本优势在国际市场正在减弱,从税率来说,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百分之十几下降到百分之几甚至是零,优惠不再;从汇率上来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持续走强;从利率上来说,目前制造业多为高负债企业,且中国的银行利率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此外,国内原材料资源愈发紧缺,能源成本、劳动力成本和物流成本不断上升。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国外针对中国建材产品出口的反倾销、反补贴 “双反”浪潮愈演愈烈,进一步挤压了中国制造产品的国际生存空间。例如水泥出口由2006年的3613万吨下降到2012年的1200万吨。由此,已经连续二十多年出口额高于进口额的状况,于今年7月份首次出现了进口建材及非金属矿197.8亿美元,出口190.3亿美元的逆差。严峻的形势告诉我们,“走出去”已经成为中国建材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四、中国建材企业资本“走出去”有着客观的市场需求,具有可操作性
海螺、重庆复合材料等领军企业“走出去”的实践证明,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建材企业的资本“走出去”不仅是中国企业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一是因为全球经济动荡和调整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对外投资机遇。当前,世界经济的多极与多元化,给很多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尤其是十八大后,我国新一届领导集体在外交领域更加注重经贸合作,提出更高层次的开放策略,与许多国家达成一系列经贸合作协定。政府鼓励我国具备优势的产业和企业 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必将出台与逐步完善一系列的“走出去”的鼓励政策,这必然会为我国建材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全球经济进入调整期,资本流动性明显放缓。欧洲和其他发达国家资金紧张,很多发展中国家希望中国能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大对其投资力度。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景气,海外投资成本也不同程度地降低,为我国企业提供了加快海外投资与并购的重大机遇。三是我国建材产业本身在国际上具有明显的优势。我国建材企业经过几十年发展积累的技术装备、人才队伍、资金实力,以及经过多年的摸索已经打通了一些国外市场渠道,为资本“走出去”已经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四是世界新兴经济体市场空间巨大。虽然受金融危机影响,发达国家市场出现萎缩,但东盟、非洲、南美、俄罗斯、中东等世界新兴经济体正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亮点。当前,这些新兴国家市场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期,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对建材的用量大,他们的建材产业发展还处于相对滞后阶段,为我国建材企业资本“走出去”提供了时间与市场空间。
以水泥行业为例,世界水泥产量(不包括中国)保持稳定甚至呈负增长态势,但水泥市场用量增加迅速,2010年非洲市场增长11.4%,中东增长11.1%,拉美增长8.3%,2011、2012年拉丁美洲、中东、非洲和亚洲(不包括中国)地区的水泥消费增速亦维持在5%左右。印尼、沙特、孟加拉、泰国、巴西、尼日利亚等国表现尤为突出。以海螺水泥直接投资建厂的印尼市场为例,印尼近三年的经济增长率均超过6%,预计2014年印尼经济将增长6.3%。近年来印尼稳定的经济增长,特别是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逐渐升温的房地产投资将带动国内水泥销量不断增长。印尼2011年水泥销售量达到4800万吨,而2012年水泥销量约5500万吨,同比增长14.58%。目前印尼人均水泥消费量约为230公斤,仍处在较低水平。当地水泥价格从2010年的110美元/吨上涨至2012年的130美元/吨。中东地区的水泥工业亦迅猛发展,沙特、阿联酋、伊朗等国,因其各项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之需,水泥年消费量快速增长,正在扩建或新建一批大型的现代化水泥厂。2013年沙特基建项目超过800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36%,2013年沙特水泥总需求量约5500吨,缺口1000万吨,毛利空间远高于国内。总之,“走出去”有客观市场需求。
五、必须正视和努力解决中国建材企业资本“走出去”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来,我国建材企业在海外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方面是国内因素,如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于实践,政府引导和扶持的政策法规相对滞后于企业“走出去”的需求;“走出去”门槛高,审批手续多,境外投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境外投资应急援助机制设立也存在着相对滞后的现象,使“走出去”显得环节多、困难多、制约多等。另一方面是境外投资存在着多方面的风险,即,既有非经营性风险又有经营性风险,非经营性风险主要指一些国家政治动荡威胁经济的风险,经营性风险则包括建设期间的合同协议执行存在的风险、经营过程中税收等商业风险和企业用工等管控缺乏法律保障的风险等,使企业常处在各种风险浪口上。常常是各种风险并存,如东道国与其他国家的政治关系发生变化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的损失;东道国法律、政策也会随着政局变化而发生变化,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的损失等。
又如建材投资项目很多属资源类开发项目,存在一定的资源综合利用风险和建设条件风险。包括项目资源储量、质量和采矿权属的风险;能源保障、交通运输、建设原材料供应等支撑条件的风险和建设过程中的用工风险等。
再如在新兴发展国家,一般采用销售代理制,企业生产的产品需运送给代理商,通过代理商逐级代理,最终到达用户手里,销售链条长,资金回收速度慢,形成销售货款回收风险、财务风险(包括负债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汇兑汇回风险、资本结构不合理风险等)和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方面)。还包括民族风俗习惯,语言障碍,对当地法律法规理解产生误差等。
六、建材联合会将为企业资本“走出去”创造条件并竭力做好服务
为了加快我国建材企业“走出去”,我们将建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新一轮“走出去”形成政策扶持。强化“走出去”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扩大中央财政现有专项资金规模,加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对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低成本融资政策;建议建立完善非经营型风险国家保障体系和境外投资应急援助机制建设。对于经营性的风险,仍然由企业自身来承担,但对非经营性的风险,政府应当给予保障,从社会政治层面对企业合法权益在国际范围内予以保障,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加大对目前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企业的支持力度。我国部分建材企业,他们正在逐步实现“工厂在海外、回报在国内,资源用境外、回报在国内”的总部经济模式,逐步将国内总部变成一个研发、销售、财务中心,制造基地遍布全球各地的经营布局,这对于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来说,也是新一轮发展模式。过去,政府对“招商引资”有极大热情,也有许多优惠政策和其他服务内容,希望政府部门对“总部经济”理念有同等力度的支持;建议政府部门努力健全关于境外投资的政策、法规,从信息、技术、金融、保险、税收、外汇使用以及投资后的监管、跟踪、统计和分析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针对建材行业民营企业居多的特点,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解决民企缺乏融资渠道,缺乏海外市场的信息,缺乏对海外法制及权利保护的了解,缺乏通晓海外业务的人才等问题。我们也希望参会企业能够借此次会议的机会,与相关政府部门积极互动,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建议。
我们也希望有意愿“走出去”的建材企业,要有明确的国际投资战略。一定要认真研究投资所在国的政治、经济、风俗等具体情况,做好整体风险防控的预案。
作为中国建材联合会,在建材企业“走出去”方面,也要充分体现出“引领、协调、服务”的作用。要从多角度、多层次,深入分析在世界贸易新格局下,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提出联合会指导建材企业“走出去”实施国际化战略的指导思想、投资导向和经营模式,要引导企业拓宽视野,树立长远的全球经营战略和提升全球配置资源的能力。
从具体工作层面来讲,我们一是要在深入了解政府政策、企业诉求以及新兴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政策与经济环境等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建材行业“走出去”一系列战略设想和工作措施,同时在争取政府出台“走出去”的相关政策方面要做最大的努力,在为企业牵线搭桥方面做最好的红娘。比如,针对东盟市场,联合会今年牵头携手我国相关建材企业,与东盟各国相关同业组织发起成立中国东盟建材行业合作委员会,旨在通过这一机制,互通信息,组织中国与东盟建材行业的对接与合作。
最后我希望参会的企业利用这次机会与政府积极沟通,悉心听取先行企业“走出去”的经验与介绍,充分利用当前国际国内有利于“走出去”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增强自身竞争实力,把握机遇、周密谋划、开拓进取,努力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打造出一片新天地、创造新业绩,为化解产能过剩,提升我国建材工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实现中国建材工业“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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