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环保
  • 暂无资料

我国十一五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3亿吨

更新日期: 2011年03月17日 来源: 人民日报 【字体:

  国家发改委10日公布,“十一五”期间,各地区、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目标。预计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72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2172万吨、炼钢产能6969万吨、水泥产能3.3亿吨等,在关闭造纸、化工、纺织、印染、酒精、味精、柠檬酸等重污染企业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地区、各部门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四方面:一是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奖励惩罚力度;二是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落后产能企业成本。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提高土地使用价格,实行差别电价,提高加价标准;四是确保社会稳定,高度重视职工安置工作。研究制定职工安置措施,认真落实安置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促进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再就业。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