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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1月底前水泥搅拌企业物料须入棚入仓

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21日 作者: 李春炜 来源: 燕赵都市报 【字体:

    根据石家庄市“洗城净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继加大水泥粉磨企业的治理力度后,昨日石家庄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石家庄市水泥搅拌及沥青生产企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市内五区及高新区33家水泥搅拌及沥青生产企业进行相应改造,达到企业有组织排放源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源棚化、仓化;地面道路硬化,厂区地面绿化;外在形象美化;进出车辆洗净”的整治标准。

    按照要求,石家庄市内五区及高新区将在11月20日前完成第一批辖区内或所管辖的水泥搅拌及沥青生产企业的综合治理,在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企业的综合治理。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企业将采取强制措施,工程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环保部门依法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坚决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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