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决定由海螺水泥及(或)其指定主体等担任公司独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2月18日,华新水泥发布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进展公告显示,为充分保护华新水泥全体B股股东的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指定主体等独立第三方担任本公司的独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确定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公告》,由包括但不限于Matthews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LLC进行投资管理的Matthews China Dividend Fund及Matthews Asia Dividend Fund(以下简称“铭基国际投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指定主体等独立第三方担任本公司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目前,铭基国际投资向本公司出具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承诺函已经到期。为充分保护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指定主体等独立第三方担任本公司的独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已经向本公司出具了新的承诺函,承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指定主体等独立第三方,继续为本公司B转H项目提供现金选择权。
同时,本公司正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和要求,积极稳步推进上市审批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