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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远沁水泥申请破产清算

更新日期: 2021年07月28日 来源: 九江中院 【字体:
摘要:7月22日,都昌县人民法院主持召开某水泥公司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共50余人参会。据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发布,该水泥企业为江西省远沁水泥有限公司。

“有法院开会指导,程序规范严谨,结果公开透明,我就放心了!”债权人陈先生如是说道。7月22日,都昌县人民法院主持召开某水泥公司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共50余人参会。

债权人以某水泥公司经营不善、连年亏损为由向该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经审查认为,某水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裁定予以受理,并通过竞争方式选定了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破产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重要一环。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不仅推动了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主体从市场上有序退出,更充分保障了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发布,该水泥企业为江西省远沁水泥有限公司

江西省远沁水泥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25日成立,是一家集水泥粉磨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型企业。但由于经营决策失误及资金链断裂等诸多原因,最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向都昌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后,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9日裁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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