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超80省市提出达峰目标,四类城市碳达峰路径不一
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经有80多个低碳试点省市研究提出达峰目标,其中提出在2025年前达峰的有42个。各地全面完成碳达峰的时间将在2030年前。
多家研究机构近日发现,各地公布的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措施大致相同,多涉及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煤电及重污染企业转型、风电光伏替代、增加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普及新能源汽车,以及广泛植树造林,碳捕捉等。
但实际上,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城市类型千差万别,碳达峰路径也不一样。
2月3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举办的“碳中和2060”与中国绿色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介绍,该研究院近期通过采集与城市绿色发展和碳减排相关数据(GDP、工业发展指数、空气污染指数等),根据城市发展特点进行了分类。
研究发现,服务型城市、工业型城市、综合型城市和农业型城市有不同的碳减排路径。
“北京属于服务型城市。”王文介绍,服务型城市的特点是服务型企业占比大,工业企业占比很少,重工业企业基本外迁,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基数不高,碳减排任务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供暖、建筑等行业。
调研发现,服务型城市在新基建中,碳减排路径主要包括采用节能材料进行施工,不仅建筑材料采用绿色环保的建材,电器设备也节能环保。对老旧房屋进行绿色修缮。在新能源汽车碳减排方面,主要是推出新能源汽车补贴优惠政策,增加新能源汽车指标,配置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公交车辆逐步被清洁能源车辆替代等。
王文介绍,工业型城市如浙江省宁波市,其特点是工业企业的碳排放占比大,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基数高,增长惯性大,碳减排任务繁重。宁波港口业发达,调研发现,宁波近年来探索绿色港口发展路径,梅山港投入1500万元,增加港口吊具和能量回馈装置,节能50%,相当于每年节省4000多吨油。
综合型城市如武汉市,工业与服务型企业占比相当,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基数不低,碳减排任务主要集中在工业、交通、能源、供暖、建筑等行业。工业领域的减排路径主要涉及对传统工业进行改造升级,禁止上马新的高污染、高排放的钢铁、水泥、化工等项目,广泛开展工业锅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工业余热利用等。同时大规模植树造林,提升碳汇能力。
王文说,农业型城市如西双版纳的特点是农业养殖和农业机械耕种的碳排放占比高。主要是做好热带雨林保护,发挥森林的碳中和功能。通过发展绿色生态旅游提升环境要素的经济价值,“可以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农业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引导资金为农业低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该研究院还选取了60个城市进行分析,以“碳达成率”进行排序,结果显示,北京、深圳、杭州、上海、广州、成都、苏州、青岛、武汉、天津位列前十。
王文同时表示,一些城市存在重污染企业转型不彻底的现象,部分城市绿色转型和碳减排政策法规配套不足,必要的减排数据信息欠缺。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城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学术讨论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介绍,研究发现,我国典型城市在2020年已经实现碳达峰,少量城市碳排放进入了平台期,但仍有大量城市碳排放还处于未达峰阶段。
与王文等人的研究结果不同,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的研究发现,湖北武汉、广东深圳和云南昆明已经实现碳达峰。研究结果显示,这3个城市的碳达峰时间分别为2012年、2010年和2010年,碳达峰总排放量分别为9864万吨、6028万吨和4487万吨。
对于已经达峰或处于平台期的城市,王金南建议,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下降)行动方案,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约30-60%;开展能源消耗-碳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空气质量综合评估,定量评估中长期碳排放路径与空气质量协同关系;建立中长期碳达峰和碳中和途径的技术方案以及相应的成本效益分析。
而对于未达峰的城市,王金南也建议这些城市明确达峰目标(峰值和达峰年),建立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建议尽量提前达峰”,并开展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双达”战略,评估中长期碳排放路径与空气质量协同关系等。
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日前公布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综合报告也认为,中国地域广大,各地区发展不平衡,自然资源条件迥异,国家对不同区域发展的战略定位、产业布局也有很大差别。应根据各自特点,实现差别化和包容式低碳转型。
该综合报告建议,东部沿海较发达省(区、市)应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率先实现碳达峰。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要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划定生态红线,限制高能耗、高碳产业项目开发,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实施退出,因地制宜发展低碳特色产业,实现包容式低碳转型。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