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生产线建设>开工>资讯详情

70万吨/年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指标转让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来源: 重庆市水泥协会 【字体:
摘要:标的系70万吨/年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指标,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11000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标的系70万吨/年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指标,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11000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0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2200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转让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合同》所有条款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按照本公告公示的转让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六、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不限于水泥熟料产能置换国家相关政策、受让方自身是否满足水泥熟料产能置换的相关资格要求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的均以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受让方在付清交易价款后,由转让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能置换公告,最终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https://jjxxw.cq.gov.cn/)发布产能置换公告为准,公告发布之日则视同转让方与受让方本次产能指标交易完成之日。产能置换公告发布后,重庆联交所在收到转让方申请划转价款的相关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九、成交后,受让方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产能置换方案,如发生产能指标减少、作废、产能置换方案未获得批准等情形的,其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影响本次交易结果。

十、转让标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重庆联交所支付的费用等)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若有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承担方式的其它税、费,则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照国有资产交易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十一、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合同》。

报名联系方式:李先生  13883570897

交易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1层交易服务大厅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蒋先生  13708350211

下载:重庆小南海水泥厂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合同

202012091047177612.doc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