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资讯详情

山东发声明:虚假信息误导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附举报电话)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来源: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字体:
摘要:近日,有人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向企业发送的《关于做好11月15日至12月17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为虚假信息,严重误导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日前,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向企业发送的《关于做好11月15日至12月17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为虚假信息,严重误导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声明如下:

近日,有人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名义向企业发送的《关于做好11月15日至12月17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为虚假信息,严重误导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请各市、县(市、区)、各相关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今后如遇到类似情况,请直接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12369)。


特此声明。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202011030953197009.jpg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