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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狮、南方等5家企业达成共识 两年内实现金华市水泥业超低排放

更新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作者: 蔡文洁 来源: 金华新闻 【字体:
摘要:5月7日,市蓝天办综合部部长李荣军一行赴兰溪红狮水泥现场调研大气污染治理情况,随后召开金华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和超低改造推进会,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红狮、金圆、南方等5家水泥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推进我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达成共识。

记者昨从市蓝天办了解到,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浙江省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今年我市将紧扣PM2.5(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的“双控双减”,以夏秋季(5—9月)为重点时段,分区分类分时精准采取强化减排措施,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力争实现PM2.5持续改善,臭氧浓度稳中向好,更大力度地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水泥行业是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户,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氨等。”市蓝天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水泥行业实施标准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20、100、320毫克/立方米。为进一步挖掘减排空间,市蓝天办计划用两年时间,对水泥生产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排放水平将远远超出国家现行标准。

5月7日,市蓝天办综合部部长李荣军一行赴兰溪红狮水泥现场调研大气污染治理情况,随后召开金华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和超低改造推进会,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红狮、金圆、南方等5家水泥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讨论了我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初步计划、具体要求、政策标准、存在困难和对策措施,并就推进我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达成共识。李荣军强调,企业是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要把错峰生产和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任务放在首位,积极寻求好的技术,学习成功案例,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积极推进水泥行业建设绿色产业体系,为金山银山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中明确,将对全市水泥、印染等高排放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在秋冬季污染易发频发及环境敏感时段实施错峰生产。其中,水泥生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可不进行错峰生产。

现今,环保治理已经被明确作为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水泥行业的排放限值会越来越严格,超低排放将在未来成为水泥行业的“标配”。下一步,市蓝天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水泥企业的帮扶指导,全面有序地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攻坚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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