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2019年水泥企业九月份生产调控方案
摘要:本方案在《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方案》(邯气领办[2019]196号)核定的生产负荷基础上进行加严,新峰水泥、大桥水泥2家企业各加严10%。
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安市2019年钢铁焦化水泥企业九月份生产调控方案》的通知要求,钢铁焦化水泥企业2019年9月1日-9月3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生产调控措施,增强企业预期,提前有序调整生产,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调控时间: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针对水泥行业的调控范围和要求整理如下:
(一)特别调控区域:大桥水泥
(二)重点调控区域:新峰水泥
本方案在《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方案》(邯气领办[2019]196号)核定的生产负荷基础上进行加严,新峰水泥、大桥水泥2家企业各加严10%。
错峰运输:水泥企业按照核定的生产负荷相应调整错峰运输方案,报市郊局监督执行。
调控标准:水泥行业以熟料产能计,落实具体熟料生产线执行时间,以窑尾在线数据核定调控执行到位情况。
实施步骤:水泥企业在停产之日0时停产到位。
附件:
水泥企业2019年9月份生产调控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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