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城市PM2.5改善目标难言乐观 仅邯郸等6城下降
摘要:除了长三角地区出现PM2.5平均浓度与重污染天数双降外,2018年10月~2019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同比增加。而在汾渭平原11城市中,也仅有吕梁、西安、运城完成了PM2.5平均浓度改善目标。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重点区域2018~2019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从结果来看,并不理想。
其中,除了长三角地区出现PM2.5平均浓度与重污染天数双降外,2018年10月~2019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同比增加。
而在汾渭平原11城市中,也仅有吕梁、西安、运城完成了PM2.5平均浓度改善目标。
记者注意到,今年一季度,多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样出现了较明显的不降反升现象,除了气象因素影响外,大气治理难度有所加大,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复。
多数城市未完成空气改善目标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多个区域性行动方案的要求,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份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重点区域2018~2019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2018年10月~2019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82μg/立方米,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为624天,同比增加36.8%;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55μg/立方米,同比下降8.3%,重污染天数为155天,同比减少46.2%;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为μg/立方米,同比持平,重污染天数为250天,同比增加42.9%。
从各重点区域看,“2+26”城市中邯郸、沧州、济宁和北京等4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PM2.5浓度改善目标;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邯郸、沧州和济宁降幅最大,同比分别下降5.9%、3.9%和2.9%;长治和唐山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20个城市同比不降反升,升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为濮阳、开封和廊坊,同比分别上升20.5%、18.1%和15.5%。
济宁、衡水、北京和沧州等4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重污染天数减少目标,同比分别减少6天、2天、2天和1天;24个城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其中增幅最大的3个城市为濮阳、聊城和郑州,同比分别增加18天、14天和12天。
同时,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吕梁、西安和运城等3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PM2.5浓度改善目标。11个城市均未完成《攻坚方案》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其中增幅最大的4个城市为洛阳、咸阳、渭南和西安,同比分别增加18天、16天、8天、8天。
相对而言,长三角的情况稍好,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31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PM2.5浓度改善目标,3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6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28个城市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
加强监管防止一些企业钻空子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出现较多城市未完成目标的情况,是不是目标定得太高了呢?记者梳理发现,上述各地PM2.5平均浓度的同比改善目标均限定在5%及以内,一些城市甚至未设定具体的改善指标,只要求“持续改善”,即便如此,仍未达到目标要求。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记者表示,目标定得太高的说法并不成立,从目标设定的情况看,普遍没有前几年要求改善的幅度那么大了。“经过连续6年的大气污染治理之后,空气质量改善明显,气象条件在其中的影响就会比较大。”马军表示,但排放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对排放企业的管控上可能有所放松。
相对于上一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要求,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该方案还提出: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
马军介绍,不采取“一刀切”管控措施之后,一些地方在高排放行业的限停产上出现了放松,很多准许生产的企业实际上在秋冬季期间仍出现了比较频繁的超标排放问题。
“去年10月开始,连续几个月,河北钢铁行业、山西焦化行业等产能都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反弹。”一位行业专家告诉记者,这些未被限停产的企业中,仍有部分企业存在违规超标排放的问题,有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增长,确实放松了监管要求,出现了一些企业浑水摸鱼的现象。
该专家建议,在不进行“一刀切”限停产的要求下,更应该加强对地方的监管,地方自身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防止一些企业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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