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又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 再减税降费450亿
摘要: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8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决定再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指出,减税降费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持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等积极效应不断显现。会议确定,在实施好已出台措施的同时,再推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
积极财政政策再加码
这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年中第二次加码。
此次会议共推出三方面举措,一是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是为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
三是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境内经济发展,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全年再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50亿元。
早在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保持宏观政策稳定,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定向调控,应对好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
其中,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在年初既定政策基础上,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可减税650亿元。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指出,这些都是在年初整个大逻辑之下进一步的加量,并不是宏观经济发生了什么重大的波动,没有采取大水漫灌式的、突击式的措施。这是根据新的形势判断微调,增加一些政策措施的配置,做一些加法。
财政与货币政策更好配合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指出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要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要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实体经济再推出减税降费的政策,就是让积极财政政策发挥更大作用。
“这里有财政与金融政策相协调的安排,比如对提供涉农、小微企业贷款等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为缓解去产能和调结构企业经营压力,针对性地给予一定税费减免;为了鼓励外资更多地参与中国经济发展,给予税收优惠,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国内债券市场。这些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安排,不是‘大水漫灌’,是比较合理的。”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表示。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给予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暂免征收,是否会影响境内金融机构?
刘学智认为,这未必会带来不公平竞争,因为境内金融市场仍然存在开放度不够的问题,外资参与比例比较低。近两年我国对外资投资准入限制的放宽,对金融机构持股比例的放松等,都属于既定扩大对外开放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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