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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市通过资金奖励促进水泥行业减排

更新日期: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 铜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今年3月份,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全市水泥行业上年4季度的自愿深度减排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依据《铜川市水泥行业先进标准引领的自愿减排机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全市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日均值排放浓度低于400mg/ m3的5家企业按照《办法》第一阶段的要求进行了奖补,共奖补资金46.5万元,有效促进水泥行业氮氧化物的深度减排。下一步,我市将依据生产线设计产能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将奖励、评价标准分为三个绿色评价等级,每季度按照绿色评价等级给予奖励。其中三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浓度360-280 mg/m3,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浓度280-200 mg/m3,一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浓度为小于200 mg/m3,对应的产能小于4000吨/日的水泥生产线每月分别奖励3万元、4万元、5万元,产能大于4000吨/日生产线,每月分别奖励6万元、8万元、1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今年第一季度奖补资金的报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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