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涧:水泥“违规上线合法化”屡禁不止
摘要: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只顾眼前利益,乐于招商引资。另一方面,部分大企业在幕后操作,他们总是采用新建的方式进行扩张。这就造成地方政府和大企业一拍即合的情况时有发生,然后双方共同想尽办法把手续补办齐全,因此,这种“违规上线合法化”现象屡禁不止。
目前来看,西南是水泥新建产能比较严重的区域之一,主要集中在云南和贵州。在西南地区,2009年之后新建的水泥生产线很多,违规上线和拟建的项目也很多,尤其出现了违规上线合法化现象,就是建线时各种手续并不齐全,甚至没有手续,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待到建成后,企业通过各种关系,又将各种手续补充齐全的现象,这种现象可谓屡禁不止。
地方政府乐于招商引资
近期西南地区有个比较明显的情况是,部分省的工信部门和省政府部门自从2010年国发47号文和去年41号文下发之后,又把他们在2009年国发38号文下发前后违规审批的生产线重新申报了一遍,使之在审批形式上合法化,很多违规建线的企业,在这几年时间里,把以前建线时没有申办或者没有经过审批的手续进行了补办,以此来规避责任,堂而皇之地建线投产。
在今年6月30号之前,西南各省工信部门发了一个文件,6月底之前让省内各地区上报2014年至2017年的规划。在云南和贵州等地,他们的规划是人均3吨水泥,远远高于正常水平。也就是说,当地政府还在不停地招商引资,建设水泥生产线。通过各地工信部门的关系,很多企业把原有的手续进行了后补,以这种方式新批的生产线占据1/3左右。
举例来说,贵州这几年招商引资的力度很大,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发展经济,想通过建设水泥厂拉动GDP。在贵州,出现了一种很糟糕的情况,凡是有石灰石的地方就建水泥厂,导致方圆数十公里的每个县都有,并存在不止一条水泥生产线。而且,有的生产线已投产了两三年,相关必要的手续依旧不齐全,更没有生产许可证,却已经开始违规生产销售。他们想尽各种办法搞关系,用以前老厂的许可证号码进行二次套用,这已经成了普遍性的问题。从去年开始到现在,类似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违规生产等现象始终没断。
现在建设的生产线分两种形式,一是当地政府利用38号文的漏洞,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使建线合法化,这样一来,就涌现出来多条违规新建线;二是利用47号文和41号文中所提的“权利下放”的政策,地方政府通过做产业规划,把水泥行业的计划产量制订得很高,然后完全以省政府的名义上报到国家工信部,希望得到上级同意建设新线。这两种方式现在看似合法,实则违规。
部分大水泥企业盲目扩张、带头新建
从西南地区目前情况来看,只要有一条违规新线投产,周边的水泥产能利用率一定会降低。比如原先西南地区水泥产能利用率能达到80%,一条新建线投产后,产能利用率立刻降为60%,导致市场价格更低。如果说原来水泥企业还能有点利润,随着新建线陆续投产,现在西南区域水泥企业全面亏损。我想这不是西南一个区域的问题,这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现在还有一个情况,很多地方政府部门为了招商引资,为了业绩,主动要求我们水泥企业建新线,如果坚持不建,就会和当地政府部门关系搞得很僵。甚至有政府部门明确表示,不建就把你赶出去。自从工信部今年下发了296号文件后,其中有关等量置换的意见可能会引发另外一场产能过剩。比如,这份文件提到跨地区进行等量置换产能,意味着可以把京津冀和珠三角的落后产能全部换到中西部地区。出台这一政策,其实是想把已经过剩地区的产能与产能不足的地区进行平衡。本意是好的,但是存在一些漏洞。一方面目前全国大部分区域水泥产能过剩矛盾普遍存在,另一方面,一些行业内的大企业利用这些政策,打着跨地区等量置换的名义,到处乱建生产线。很多大企业现在要扩张,但他们不是采取兼并重组的方式提高行业集中度,而是通过建设新线扩大产能的方式进行扩张。
不可否认,新建的水泥生产线有很大优势,因为投入的成本低,肯定有钱赚。所以,现在的情况是,违规新建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开始违规生产和销售,乱打价格战,扰乱市场秩序,反倒不会亏损,合法经营的水泥企业却因此面临亏损的局面,这是非常不公平的现象,这个问题如今就摆在我们面前。
总之,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只顾眼前利益,乐于招商引资。另一方面,部分大企业在幕后操作,他们总是采用新建的方式进行扩张。这就造成地方政府和大企业一拍即合的情况时有发生,然后双方共同想尽办法把手续补办齐全,因此,这种“违规上线合法化”现象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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