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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重要基建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3年04月17日 来源: 政府网站 【字体:

  13.绿道建设项目。后三年投资60亿元,到2015年,全省建成总长8770公里(含珠三角地区已建成2372公里)、功能形式多样的省立绿道,实现46处城际交界面(含珠三角地区已建成18处城际交界面)互联互通;各市按照本市绿道网规划完成城市绿道建设,并实现省立绿道与城市绿道互联互通。

  (六)能源建设工程。

  14.骨干电源项目。共62个,装机容量7427万千瓦,总投资4316亿元,后三年投资1906亿元。续建项目15个,包括阳江核电站、清远抽水蓄能电站、汕尾海丰电厂、茂名电厂、韶关电厂等。新开工项目39个,包括汕尾陆丰核电站一期工程、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一期工程、湛江雷州电厂、云浮西江电厂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产14个项目,新增装机容量2244万千瓦。

  15.城乡电网项目。“十二五”期间加强跨区域输电通道和城乡输配电网建设,后三年投资1400亿元。到2015年底建成500千伏输变线路1879千米、变电容量2525万千伏安;220千伏输变线路5284千米、变电容量4113万千伏安;建成糯扎渡电站送电±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广东段、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广东段等“西电东送”骨干输电工程。

  16.油气管网项目。共11个,总投资661亿元,后三年投资465亿元。续建项目6个,包括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工程、广东大鹏LNG接收站四号罐工程、深圳迭福液化天然气工程、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等。新开工项目5个,包括粤东LNG项目一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圳LNG应急调峰站、省天然气管网三期工程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产9个项目,新增接收处理天然气能力1800万吨/年,新增天然气管道1000公里,新增成品油管道1500公里。

  17.能源储备项目。共3个,总投资172亿元,后三年投资138亿元。全部为续建项目,包括惠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湛江国家石油储备库、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储气设施项目。到2015年底建成投产3个项目,新增石油储备能力1000万立方米,天然气应急储气能力50万立方米。

  (七)水利建设工程。

  18.水利枢纽项目。共5个,总投资151亿元,后三年投资31亿元。续建项目3个,包括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湛江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清远水利枢纽工程。新开工项目2个,包括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乐昌市张滩电站扩建工程。到2015年底建成投产3个项目。

  19.防灾减灾项目。共19个,总投资1157亿元,后三年投资494亿元。续建项目10个,包括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揭阳榕江大围达标加固工程等。新开工项目9个,包括韩江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飞来峡水利枢纽社岗堤加固工程、北江流域防洪与水资源调度中心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产16个项目。

  (八)环保建设工程。

  20.污水处理项目。共35个,总投资440亿元,后三年投资429亿元。续建项目13个(24座污水处理厂),铺设管网461公里,包括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韶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等。新开工项目22个(142座污水处理厂),铺设管网9982公里,包括湛江市坡头污水处理厂、茂名市茂南区污水处理厂、罗定市船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产35个项目(166座污水处理厂),铺设管网10442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50万吨/日。

  21.垃圾处理项目。共34个,总投资262亿元,后三年投资248亿元。续建项目15个(19座卫生填埋场和4座焚烧发电厂),包括和平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阳西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等。新开工项目19个(35座卫生填埋场和29座焚烧发电厂),包括阳山县垃圾卫生填埋场、韶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潮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到2015年底建成投产34个项目(54座卫生填埋场和33座焚烧发电厂),新增垃圾处理能力5.6万吨/日。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常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落实推进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省有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总责,抓好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

  3.明确各方责任。省有关部门要落实审批工作责任,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健全部门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需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省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对口协调和跟踪落实。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配合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市县出资额、建设用地规模,全面承担土地房屋征收任务等,对基础设施建设外部环境负总责。项目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增强推进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将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工程质量、重大节点目标和造价控制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4.扎实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单位要科学制订前期工作计划,明确每个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将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和反复,申请审批、核准项目必须具备所有支持性文件方可上报。要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前期工作的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尚未启动前期工作的项目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要提前启动前期工作,凡列入“十二五”规划后三年开工的项目必须在2013年年底前全部启动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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