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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水泥行业“推散、禁现”促发展见成效

更新日期: 2012年03月06日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字体:
摘要:2012年,紧密围绕德阳市委市政府实施“一三五八”发展战略,以深入开展“四个年”活动为强大动力,推散新目标900万吨。

    记者日前来到德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采访时了解到,该市散办在省散办的指导和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依法“推散、禁现”事业取得突出成效。近年来,全市散装水泥工作紧紧围绕德阳市委、市政府灾后重建的总体目标,把握灾后重建的有利契机,趁势而上,加强监管,狠抓落实,积极协调,强化服务,有力促进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的健康发展,使散装水泥的量、率再创新高。2011年,全市累计推广使用散装水泥793万吨;散装率为62%;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583万立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94%,城市规划区建筑施工现场“禁现率”达到99%。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快速发展,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2012年,紧密围绕德阳市委市政府实施“一三五八”发展战略,以深入开展“四个年”活动为强大动力,推散新目标900万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量保持持续增长,举全力推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再上新水平,再创新业绩,为德阳争当四川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中国西部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城市再立新功。

  抢抓机遇 奋力推进

  发展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不仅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工程进度、加快发展等方面,彰显出了极大的优越性,尤其是在推动灾后恢复重建中,加快基础建设步伐,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等方面,更显示出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工作中,一是把握灾后恢复重建的机遇,趁势而上,加大了推广力度。针对灾后重建面积宽,用量大,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对所有灾后重建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工程、重点项目、学校、医院、公共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严格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二是把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机遇,把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作辐射到各县(市)及乡镇农村。绵竹和什邡是地震重灾区,是散装水泥发展和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重点区。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针对灾后重建工程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管理方便的特点,加大了对高层建筑、框架结构、重点工程、公路建设,水利设施、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力度。同时对所有乡镇建设规模在两层楼以上,使用水泥在3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都明确规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各县(市)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都出台了本地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和具体措施。城市规划区内的“禁现”率达到90%以上。三是规定了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德阳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2013年1月1日起在各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凝结共识 落实责任

  发展散装水泥和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不但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的一项重要产业政策,而且是推动节能减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和能源,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促进建筑业科技进步;有利于减少粉尘、噪音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更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工地乱现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发展;有利于水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为全面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各建设或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提供与有合法资质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签定的供应合同,到所在地散装办签订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目标管理责任书。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所在地散装办核查目标完成情况,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单位,预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不予退返,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强化监管 部门配合

  加强对散装水泥市场的监管和指导,是保障散装水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环节。地震以后快速建设起来的25家混凝土搅拌站,已投入生产的2家预拌砂浆企业,给城乡建设带来了极大推动力,为进一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监管,整合优化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的效能,积极引导企业坚持“生产必须满足安全需要,质量必须满足规范需要,服务必须满足用户需要”的理念,帮助企业练好内功,提升品牌意识。市散办主动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关,做好监管工作。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明确提出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核时予以把关;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对建设单位采取行政告知,并要求建设单位填报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承诺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公布预拌混凝土的市场指导价格;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要求各招标文件必须载明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设工程质安部门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使用混凝土的情况纳入安全监督检查范围,把禁止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机作为安全生产审查的基本内容;建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出示所在地散装办签订的散装水泥目标管理责任书;建设工程监理部门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有关技术标准,对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进行日常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等。有效的保障了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市场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宣传先行 文明执法

  德阳市散装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中,首先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企业的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和相关部门配合,积极协调,认真做好宣传指导服务工作。在深入开展“四个年”活动中,突出抓好:一是把握宣传工作是发展散装水泥的主旋律,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和“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等方式,加大对发展散装水泥和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宣传力度。先后在《德阳日报》、“德阳党政网”撰稿48篇,制作展板、广告58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信息资讯近百条,发放资料汇编3500多册,宣传单15000多张,环保袋8800多个,宣传纸杯12000多个。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社会认知度,增强了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自觉性。二是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学习培训,全方位了解政策法规,掌握行政执法程序,明晰各个环节的协调处理办法。创新工作思路,转变思想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理念,用宣传教育化解矛盾,为企业作好协调指导服务,营造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协调各工作站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同当地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互关系,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企业出主意,办实事,排忧解难。对企业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了在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解决。四是帮助指导各县(市)散装办做好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制定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具体措施,大力拓展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市场,全面完善管理机制,使各县(市)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事业达到质的提升,为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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