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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治理专项活动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更新日期: 2008年07月31日 来源: 证券时报 【字体: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证监会上市部《关于2008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116号)及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冀证监发[2008]89号)文件要求,现对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在公司治理自查活动中,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计划,并积极进行了整改。

    1、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文件保存的安全性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前,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相关文件均在董事会秘书室保存,并由董事会秘书室统一管理。为提高相关文件保存的安全性,将全部文件按年度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存管理。该项工作根据整改工作时间安排,已经于2007年9月11日完成。

    董事会秘书室按照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已将2007年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议案、决议、公告和记录进行归档整理,统一交公司档案室保管,并办理了交接手续。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投资战略专业委员会的设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成立提名委员会和投资战略委员会,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前公司尚未设立。2007年8月10日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设立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及两个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公司于2007年11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07年11月17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明确了两个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及召集人。

    3、 经理层内部问责机制

    针对公司治理自查中,公司经理层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公司组织起草制定了《行政问责制度》,问责范围包括从经理层到普通员工的各种行为,对于经理层的问责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中规定的全部禁止行为,对公司高管重大行为(募集资金使用、购并、重组、资产置换、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润操纵、同业竞争、投融资、质押、抵押、重要合同、再融资、信息披露等)的监管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哪些必须受到行政处罚,哪些不必受到行政处罚,应受行政处罚中哪些必须受到警告,哪些必须受到罚款,哪些必须受到禁入,罚款的幅度如何分类分级确定,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都能对号入座。该项制度已经在公司内部执行。

    4、 公司风险防范制度体系

    2007年8月初,公司聘请了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咨询指导我公司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经两个月的调研论证,系统健全、完善了风险防范的相关制度体系,编写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目前,我公司已经初步完成内控体系建设,确定了风险控制点,明确了权限分配。在风险防范建设方面,已经初步建立企业经营风险评估、控制机制,重大投资法律风险评估、控制机制等多项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治理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

    二、公司下一步改进计划

    1、进一步深入探讨和研究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和进行决策的模式,会同企管部理顺四个专业委员会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2、在所有子公司进一步推动落实《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规定工作,更好的防范经营风险。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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