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十一五”期间将投资200多亿元改善环境质量
近日,为完成“十一五”期间全省环境保护目标及任务,省环保局确定了10大类500余个重点项目,包括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生态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生物瓢种资源保护与管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总投资将达212.24亿元。
这些重点项目和投资包括:
拟对285家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污染防治。总投资82.49亿元;拟在松花江流域内确定11个集中武饮用水源地区域污染防治项目,投资5.01亿元;将实施15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总投资2.99亿元。项目全部投产后每年可处置医疗废物80万t、危险废物2.3万t;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再利用项目40个,投资54.53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超过180万t/d。建设34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4个垃圾清运系统。总投资21.1亿元。全部工程投产后将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量8859.5t/d。
规划建设三江平原湿地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嫩江源头、汤旺河源头、海浪河源头、小兴安岭北部森林湿地水源涵养、克拜地区水土保持、松嫩平原西部防风固沙、松花江肇源至肇东江段洪水调蓄、哈尔滨磨盘山水源地等8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总投资21.48亿元。实施20个国家级、65个省级、113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和管护能力建设项目。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和农村生物质综合利用等示范项目。总投资3.6亿元;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建立全省生物物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体系,总投资1.1亿元;实施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信息、辐射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监管、全民环境教育、环境科研等几方面的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10.98亿元。
另据了解,资金投入将本着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承担的基本原则。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治理、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区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投资以各级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并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同时积极利用市场机制,争取和吸收国家政策性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优惠贷款和社会投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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