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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水泥新标准实施顺利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06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内蒙古自2002年4月1日执行水泥新标准以来,过渡平稳,实施顺利。由于宣传贯彻到位,检查力度大,水泥新标准的实施,不仅使水泥企业的产品质量得到提高,同时也使建筑、铁路、公路交通等部门工程质量上了新台阶。

    内蒙古各级建材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对水泥新标准的实施工作非常重视,曾两次召开全区性会议宣贯《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并早在1999年就由自治区建材总会和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对全区水泥企业化验室进行验收。同时针对水泥新标准对水泥企业化验室试验条件的严格要求和试验仪器设备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水泥企业化验室星级管理办法,使水泥企业化验室的各项指标普遍得到提高。同时内蒙古水泥计量站也对全区水泥企业的仪器设备进行了全面鉴定,并颁发了计量鉴定证书。特别是内蒙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八站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了4期水泥新标准化验员培训班,聘请国家水泥质检中心有关专家授课。在新标准实施之后,他们又于2001年5月和9月,组织全区水泥企业进行了两次ISO水泥强度试验方法大对比,促使水泥企业检验水平迅速提高,检验误差进一步缩小。

    与此同时,内蒙古水泥企业在新标准实施之前也做了充分准备,他们在工艺上将球磨机进行改造,将原开流磨改为开流超细磨,增加细碎设备,降低水泥细度。在生料制备,烧成煅烧中修改配料方案,调整热工制度,使水泥质量进一步提高。水泥新标准的强度等级对应老标号的降低普遍控制在6个Mpa以下,保证了水泥出厂的合格率。由于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水泥企业的积极配合,使新标准得到顺利实施。

    据了解,在新标准执行之初,建筑部门及其他施工单位,由于对水泥新标准不了解,误认为42.5Mpa就是425号水泥,32.5Mpa就是325号水泥,由于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各种宣传准确到位,使绝大多数部门和用户了解了新标准,消除了不少类似的误解,为产品铺平了通向市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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