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实施办法监管要到位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初衷和目的是引导产能有序退出,有效压减水泥熟料过剩产能,推动技术进步,优化结构布局。《实施办法》推出以来,也出现了实施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从1~5月份公示的各省产能置换生产线来看,一是出现已经在市场作用、环保压力下淘汰的落后生产线、僵尸生产线借机复活的现象。“引导产能有序退出,压减无效产能”正在变成无效产能、落后产能转化为有效产能,加剧了水泥行业过剩态势。二是不区分各省实际情况的跨省置换,将造成部分省市从轻过剩走向重过剩,从不过剩走向过剩。当前已知的置换项目已出现这种迹象。三是省市区域主管部门监管不严,按照近年来省级政府完成的淘汰产能统计,已经淘汰关停拆除的生产线,重新进入市场流通。
影响大企业联合重组、加快行业供给侧改革的信心。在近几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控产量、严管新增控产能的大背景下,水泥行业新增产能比例比较稳定。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区域性企业平台的组建基础均来源于此。水泥产能置换办法的实施将打破行业向好发展的局面,给行业发展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影响企业间联合重组的积极性,影响区域内公司的稳定性。
不利于市场优化布局。在当前产能严重过剩的大背景下,水泥行业无处不过剩,无论是同省置换、还是跨省置换,建设的产能基本都是过剩产能。过剩产能的继续加大,必然冲击本就艰难维持的供需格局,冲击行业、企业付出巨大努力共同维护的良好市场环境。不利于行业的转型发展,也不符合当前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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