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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经验 28项要求半年内落实

更新日期: 2015年01月30日 作者: 是冬冬 丁蕾蕾 来源: 东方早报 【字体:

    国务院把这次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的意义,提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的高度,明确28条改革措施要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落实。

    成立16个月之后,上海自贸区的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再度向全国复制推广,这次是以国务院的名义。

    1月2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集中列出了新一批将在全国推广的改革事项。

    国务院把这次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的意义,提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的高度,并为每一条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都列出了落实的时间节点。按照国务院的分工,这次复制推广的28条要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落实。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推出的内容是从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层面,将制度内容分成了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五个方面,使得政策内容更有层次感,增强制度复制推广的针对性、适用性。

    全国范围系统性推广

    国务院此次推出的可复制可推广措施内容,分为在全国范围内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要求除涉及法律修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事项外,“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新推出的改革事项并不意外。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周年时,已经有21项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包括6项投资管理成果,9项贸易监管成果,以及6项金融创新成果,当时官方就曾表示,正对另一批已经比较成熟的30多项创新进行总结评估。

    赵晓雷表示,上海自贸区制度的复制推广,最先是各部委,包括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各自都推出了一些相关复制推广的措施,“这是符合中央可复制可推广的精神,但由于是各领域各自推出的内容,难免会出现较为零散、不成系统的情况。”

    此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改革事项,不仅仅包括了投资管理领域和贸易便利化领域,还有金融和服务业开放领域,以及多条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例如,在投资管理领域,允许网上自主办税,企业无需再跑到税务机关,经历提交多项材料等复杂手续。在服务业开放领域,自贸区内的游戏机产销禁令也被推广到了全国,这意味着微软和索尼以后可以在上海自贸区以外的地方建立游戏机工厂。

    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不仅仅是具体的开放措施,还涉及到政府行政职能转变,包括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例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等。

    赵晓雷解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事中事后监管、工商管理体制改革等,各级政府都可以复制推广;贸易便利化基本上只适合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在一些新设的自贸区里复制推广;而金融领域较为特殊,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来进行推进,一些不涉及到资金跨境流动的制度,可以复制推广,涉及到资金跨境流动的内容,暂时仍只能在上海自贸区继续试验。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于2015年1月31日前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汇总后报国务院。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改革创新成果的可复制可推广,一直是上海自贸区的核心之一。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曾表示,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是成熟一项推一项,而不是三年打包的概念。

    在《通知》中,国务院要求高度重视推广工作,将推广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积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以开放促改革,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

    相比多个行业的开放措施,政府职能转变,事中事后监管等是另一亮点,上海自贸区在转变政府职能和监管方式等领域进行了多项创新,受到了不少企业的好评。建立上海自贸区的最初目的,就是以开放带动改革,进一步建立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简政放权改革。

    在此次国务院推出自贸区复制推广措施后,已经有超过50项创新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或者特殊监管区内开始实施。

    但上海自贸区经验的推广远未结束。

    在去年12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曾强调,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的核心工作,不仅是拓展到三个地区,而是要在全国推行三张“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负面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清单”、法有规定必须为的“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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