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漠河林区、古莲危桥改造项目水泥采购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漠河林区、古莲危桥改造项目水泥采购
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接受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现组织供应商进行竞价,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漠河林区、古莲危桥改造项目水泥采购
1.2项目编号:20230710-001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水泥,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价 限价金额 | 税率 | 采购预算 限价金额 | 备注 |
1 | 黑河关鸟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 | P.O42.5散 | 吨 | 3000 | 580 | 13% | 1,740,000.00 | 此价格包含运输
|
合计 | 吨 | 3000 | ¥1,740,000.00 |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单位确定的数量为准。
1.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2023年12月31日。
1.6收货地址:古莲县南部。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
技术指标按行业、国家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标准,如存在失效标准,以现行生效标准为准,存在多个执行标准的,执行最高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备货,采购人到达指定备货地可以及时装车。
1.7.4计量方法
水泥按过磅计量,以实际过磅为准,磅差应在0.3%范围内。计量用磅应经计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器具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周期内。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7.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8.1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1.8.2付款时间:先款后货。
1.8.3结算要求:每月20日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并开具等额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740,00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3%)。
竞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竞价价格进行换算并公示,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3%)]*(1+实际开票税率)。
4.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4.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 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4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10报名时需将以上4.1-4.4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4.10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07月10日14时00分至2023年07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不收费。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电汇)。
(3)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4)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91230102MA1CF1FN8P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84号澜悦东方一期2栋单元1-3层2号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银行账号:410100235804429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请在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采购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
4.12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7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4.13.履约保证金:
4.13.1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及形式:30,000.00元(叁万元整,电汇);
4.13.2履约担保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到下面账户:
单位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账号:145001512010001983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注:汇款须备注文字“水泥+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编号以实际公告编号为准;
4.13.3提货完成后,双方结清货款,开具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5.竞价安排
5.1 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5.2 竞价时间:2023年07月14日13时00分至2023年07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 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报名;
5.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5.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7.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9.平台交易服务费缴纳
(1)平台交易服务费金额以及形式: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实际发生总金额的1‰(电汇,金额取整到元位)
(2)平台交易服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底(北京时间)
(3)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410100235804429
开户行名称: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4)汇款须备注文字“平台交易服务费+项目编号”,编号以实际公告编号为准
(5)汇款以后请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留存,并与竞价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到账情况。如需开具发票的,需要提供开票信息。(未提供开票信息或非公对公汇款的将默认为无需开具发票)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246193737
代理机构: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明月街174号15号楼8层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15146004225
日 期:202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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