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群峰水泥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被罚5.66万!
9月19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2024年1月,喀左县市场监管局对朝阳群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矿渣硅酸盐水泥的违法行为,罚款5.66万元。经查明,当事人2023年6月生产的矿渣硅酸盐水泥经抽检不合格。
朝阳群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矿渣硅酸盐水泥案
2024年1月,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朝阳群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矿渣硅酸盐水泥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6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当事人2023年6月生产的矿渣硅酸盐水泥经抽检不合格。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水泥普遍应用在建筑建设工程中,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水泥存在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对建材市场坚持严格监管,对生产、销售质量存在问题的建筑材料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安全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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