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脱碳有啥建议?
近日,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泥脱碳——生产消费协同发力”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三个研究报告:《中国水泥生产碳减排技术标准体系和权交易标准体系研究》《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的减碳路径与策略研究》与《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建议》(简称《绿色采购建议》)。
在水泥脱碳方面,《绿色采购建议》提出了较多专业性建议。有了政府绿色采购的帮忙,水泥脱碳更加有保障。
水泥行业减碳任重道远
据了解,水泥行业的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3%,仅次于电力与钢铁行业。并且,水泥作为胶凝材料,配以碎砂石为骨料,与水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成混凝土,大量和广泛用于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水泥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洁清表示,国家“双碳”战略实施以来,因总体需求降低以及错峰生产、能效提升等政策措施的驱动,水泥行业减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水泥是应用范围广泛的大宗建筑材料,而且减排难度大,行业减碳仍然任重道远。
因此,《绿色采购建议》提出,水泥行业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不仅需要水泥生产端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降低水泥熟料隐含碳和生产能耗,还需要从需求端出发,通过完善混凝土绿色采购政策来支持混凝土的低碳化,促进低碳水泥的生产及应用,从而实现水泥行业整个产业链的脱碳。
《绿色采购建议》在调研分析了南京、杭州、绍兴、湖州等多个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城市的实施情况后,发现在实践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机制仍待探索。目前,绿色建材推广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让客户切实认同和认可。要真正使试点项目取得良好效果,固化试点成果,提高绿色建材市场认可度,让采购单位积极使用绿色建材,使人民群众认可绿色建筑,促进绿色建材更大范围推广应用,这其中仍有大量工作需要探索。
——政策实施范围有待扩大。根据目前政策实施效果来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仅限于财政直接出资的项目。为解决项目融资等需要,地方政府大量项目依托于各级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财政直接出资建设的项目数量和规模出现萎缩,无法形成持续项目支撑,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面临一定实际困难。
——绿色建材认证费用高。较多建材企业反映认证费用高昂,一种规格型号的产品认证费用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对于规模大、产品品类多的建材供应商,认证费用可达几百万元,中小型建材供应商目前对认证工作多持观望态度。高昂的认证价格打压了建材供应商参与绿色建材认证工作的积极性。
——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在试点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于不按试点项目要求使用绿色建材的不良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抓手。由于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领域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依,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生产仍缺乏“从被动到主动”的主推力。
——缺乏使用绿色建材的激励政策机制。绿色建材应用应充分体现“优质优价”规律。目前建材企业生产绿色建材及项目应用绿色建材均会形成一定的增量成本,短期来说对企业发展及项目承建方都会形成推动阻力。同时,在建试点项目由于前期存在未对项目方提出绿色建材应用的具体要求,从而难以将应用绿色建材的要求贯彻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容易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超支,需要调增预算的被动情况。
建议完善绿色建材顶层机制设计
由于存在以上问题,《绿色采购建议》提出从完善绿色建材采购相关法规、修订制定急需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相关标准、拓宽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范围等多方面完善顶层制度来提升政府采购绿色建材效果。具体建议包括:
第一,定期发布绿色建材政府采购“白名单”,建立“白名单”准入和退出机制。由于发布“白名单”是鼓励绿色建材供应的重要举措。“白名单”要定期更新,挂网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也推荐传统房地产行业和国有企业优先采纳。把“白名单”企业作为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对象,通过绿色采购,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提升。“白名单”企业优先享受差别化土地使用、税费减免、贷款优惠等政策。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白名单”可通过绿色建材星级等级、资源效率、环境效率、科技贡献率、履约能力、质量保障能力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
第二,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标准体系。逐步构建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下一步建议构建不同建设工程领域,分阶段、分产品、分建筑类型研究制定绿色建材采购需求标准。按照专业基础标准、门类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三个层次逐步进行搭建。纳入政府采购标准体系的标准,将成为指导今后一定时期内有关绿色建材采购标准制定、修订立项以及标准科学管理的基本依据。
同时,调整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建立统一的绿色建材核算标准;增加绿色建材碳排放指标评价标准。比如,在混凝土、水泥制品的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体系修订中进一步细化碳足迹指标,将指标分级。强化材料低碳属性,在标准制定和修订中纳入原材料获取的能耗、生产能耗及产品碳排放指标。
第三,强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当前绿色建材采购政策以倡导性为主,缺乏强制性要求。应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完善绿色建材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建议对采购的范围、标准、技术参数、采购比重、采购人责任等细节进行明确规定。如研究制定绿色建材政府采购相关办法,强调采购人对绿色建材采购各项工作负主体责任,主管预算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本部门绿色建材采购管理工作的职责,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督促和指导。提高采购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加大对采购人执行采购政策的监督力度。强化绩效评价,实现物有所值,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四,扩大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范围,扩大投资主体范围。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将各级政府平台公司建设的政府投资或部分政府投资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纳入到政策实施范围内。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绿色建材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如试点城市的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推广示范区域,逐步扩大到全国,促进全社会的绿色消费。进一步扩大绿色建材采购实施范围。目前,绿色建材采购实施范围是建筑领域,要进一步扩大到工程领域。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等,是政府投资的重要内容,市政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数量多、增长快等特点。借鉴建设工程领域的政策经验,在市政工程领域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促进市政工程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目前,市政工程除与建筑工程通用的绿色建材外,专用建材的绿色采购要求尚属空白,如支座、止水密封材料、透水铺装材料等。因此,建议适时研究制定市政工程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在市政工程领域开展绿色建材应用推广工作。
第五,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包括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持续探索绿色金融、绿色保险机制,通过对绿色建材投保,采用开创的绿色保险的方式,为建材供应商和采购单位提供信用保证或者事后的补偿措施,可降低建设单位采购风险,促进双方合作互信。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材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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