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格水泥、玻璃等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
摘要:甘肃省将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甘肃省将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
《计划》明确,要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积极搭建各类质量服务公共平台,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健全创新服务体系,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接好国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步伐,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实施技术创新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参加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计划》指出,要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住宅和交通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重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产品、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计划》强调,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同时,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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