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海螺荣获市2014年度"社会责任奖"
摘要:近日,平凉市人民政府授予平凉海螺“2014年度社会责任奖”称号,这是继公司今年荣获首届“甘肃省履行社会责任示范单位”称号后的又一殊荣。
近日,平凉市人民政府授予平凉海螺“2014年度社会责任奖”称号,这是继公司今年荣获首届“甘肃省履行社会责任示范单位”称号后的又一殊荣。
平凉海螺自2008年落户平凉以来,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线,把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摆在首要位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社会承诺,注重节能环保,发展低碳经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入运行,走出了一条经济效益与循环经济同步发展的新路子,标志着公司在循环经济发展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为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和促进城市文明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家在峡门街道的回民马女士回忆说,2008年海螺落户峡门以前,这里全部是石灰窑,到处冒着滚滚浓烟,海螺落户平凉以后,彻底改变了这里的环境现状,当年冒着浓烟的石灰窑不见了,而呈现在面前的是一座现代化花园式工厂,现在还是全区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点,对我们没有任何污染和干扰,我们的生活过的越来越好。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平凉人民谋福祉。2014年11月19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西北地区首个利用水泥窑资源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在平凉海螺成功投入运行,彻底结束了平凉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焚烧的历史,在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该项目作为2014年甘肃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节能环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到了集团公司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作为目前最有效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设计工艺采用海螺集团利用水泥工业新型干法窑处置生活垃圾技术,二噁英等有害气体排放量远远低于国际标准,且无二次污染,真正做到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项目的成功投入运行,让城市文明建设迈入快车道。
来平凉海螺参观的客人都频频点赞,认为项目的社会效益巨大,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是一件值得重视的好事,对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转型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甘肃省副省长郝远作出批示,将在全省推广平凉海螺利用水泥窑资源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经验,促进绿色工业转型升级。为此,人们开始“摘掉有色眼镜”重新认识水泥行业。截止6月7日,已累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2.4万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平凉城区居民李女士表示,以前城区的垃圾都是堆积起来后运送到填埋点直接填埋处理,有的直接焚烧掉,对环境有着很大的影响。自从去年平凉海螺的水泥窑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物业直接把垃圾收集起来送到黄家园垃圾中转站(崆峒区已建成3座垃圾中转站),然后环卫公司集中运送到海螺水泥公司利用水泥窑进行无害化处理,如今再也看不到随意堆积的垃圾了,彻底走出了垃圾围城的困境,城市的清洁度明显提高了,确实是一个造福子孙后代的好项目。
行业操作员精心操作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改善环境为发展的立足点,打造以环保型产业为核心竞争力,改变人们对水泥行业的重新认识。公司在环保工作上投入大量资金,利用海螺集团成熟的技术优势,建成运行2×7.3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每年可节约公司27%的用电量,成为省内发展低碳经济的先行者。响应国家节能减排要求,在甘肃省率先完成两条生产线脱氮脱硝技术改造,综合脱氮脱硝率等环保指标优于行业标准,成为甘肃省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的典范,有力促进了行业结构调整,引领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余热发电系统
公司自落户平凉以来,针对地域特点,在文化融合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构建了和谐的地企关系,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15年2月,公司开展爱心助学金捐资活动,向考入大学的16名贫困学生送去了员工爱心捐赠的4万元助学金,助力大学生成才成长。春节前夕,公司走访乡村慰问当地困难群众,向困难群众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为改善当地群众出行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公司积极主动承担起修路的任务,为当地群众修建了一条5.6公里的道路,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赢得了社会良好口碑,提升了公司的社会形象。
开展捐资助学
笔者在走访当地群众时,当地群众表示,平凉海螺在峡门乡选址建厂,不仅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就业,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而且彻底改变了当地的环境,让昔日烟尘滚滚的石灰窑变成了今天的花园式工厂,让生活越来越好,让城市越来越靓。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