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出台政策支援新疆 改善区域环境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了《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支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保护、环保能力建设、政策保障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大力支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细则》明确,支持新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逐步解决大气、水、生态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改善重点区域流域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增强生态安全保障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环境保护部将支持新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电力、钢铁、有色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努力实现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5%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支持实施《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建设项目规划》,加大中央投资补助力度;支持新疆加强乌鲁木齐、昌吉、阜康、五家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库尔勒、克拉玛依、石河子等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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