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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区预拌混凝土行业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3年12月23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区预拌混凝土行业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区预拌混凝土行业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徐州市区预拌混凝土行业治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促进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徐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徐州市市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徐州市区(含铜山、贾汪区,下同)预拌混凝土行业治理整顿工作方案。

    一、背景情况

    1.行业产能过剩严重。截至2012年,市区3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设计总产能2989万立方米,当年实际需求量为636万立方米、利用率仅为23.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

    2.企业布局不够合理。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多集中在老城区东部及北部,其余地区覆盖度不高;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部分企业周边已建居民小区,搅拌站粉尘、噪声等环境污染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3.环保水平有待提高。根据规定,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必须达到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绿色规程》)相关要求。目前,我市新建企业已按标准执行,原有企业改造达标工作尚未开展,行业绿色生产水平偏低。

    4.影响城区空气质量。围绕“天更蓝”目标,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程,对控制扬尘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对混凝土行业生产、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扬尘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强日常监管,有利于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

    组织实施《发展规划》,严格控制总量;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实施企业环保改造,促进行业提档升级。到2015年,市区形成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绿色生产、市场规范的混凝土行业发展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新建混凝土企业审批管理。市区混凝土企业立项审批纳入市发改委统一管理。建立由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会办制度,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市区新建混凝土项目审批管理。市区新申报混凝土企业必须持各部门会办意见方可到项目所在地办理立项备案等手续。

    《发展规划》实施前已批准立项且正在建设或已建成的项目,要严格执行省《绿色规程》和相关资质规定。《发展规划》实施前已批准立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论证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符合《发展规划》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后允许开工建设;不符合《发展规划》的项目不予批准。

    (二)现有混凝土企业限期进行绿色生产达标改造。2015年底前市区所有混凝土企业必须按照《绿色规程》要求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市发改、建设、环保等部门联合对企业达标改造情况进行验收,对逾期完不成达标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规定时限内停产治理未完成或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三环路以内及对周边居民和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限期搬迁。

    (三)加强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混凝土企业每年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前必须先通过企业试验室专项核查。对不符合相应等级资质条件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过程中该企业暂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撤回其资质。加大对无资质混凝土企业的查处力度,严禁企业私建混凝土搅拌站、无资质生产或挂靠生产,企业建设分站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推进混凝土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基于Internet平台的“徐州市市区预拌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将市区混凝土企业全部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混凝土从原材料、配合比、生产、运输、浇注、检测到监督的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管。积极引入物联网技术加强对混凝土试块的信息化管理,其中取样环节必须由监理、施工、混凝土生产企业三方在工地现场共同完成,确保试块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严禁混凝土生产企业为施工企业代做试块;企业内部实验室抗压试块统一规格为100mm×100mm×100mm。

    (五)健全完善混凝土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备案管理,原材料备案前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型式检验。企业内部试验室需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试验人员实行动态监管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注销上岗证;试验室发生人员变更,需及时向市建设部门备案,一年内不得再次变更。不定期开展商品混凝土综合检查,进行原材料、混凝土现场抽检和工程实体质量抽测,对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予以曝光,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建立预拌砼企业推荐名录。全市预拌砼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结合日常不定期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实施预拌砼企业分类管理、动态监督。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建立预拌砼企业推荐名录,优先承担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建设工程的预拌砼供应;对未列入推荐名录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七)有序推进混凝土行业资源整合。鼓励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充分盘活资产,化解遗留问题,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适时启动《发展规划》修订工作,结合绿色环保改造,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

    (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预拌混凝土行业自律机制,健全合同备案、投诉受理、检查通报等行业内部监管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严禁混凝土企业价格垄断,确保混凝土价格合理、企业间公平竞争。

    四、计划安排

    2013年,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严控新建项目审批;通过市场调节机制,鼓励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

    2014年,启动市区现有二级资质企业改造工作,年底前达到《绿色规程》标准;建立并运行徐州市市区预拌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信息系统。

    2015年,市区混凝土企业全部达到《绿色规程》标准,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任务分工

    (一)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建立联合会办制度,强化新建混凝土项目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徐州工商局,铜山区、贾汪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组织实施混凝土企业《绿色规程》达标工作,严控企业资质审批环节,建立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铜山区、贾汪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严格控制辖区内新建混凝土企业的审批,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快绿色生产达标改造,加强日常监管,减少扬尘污染。(责任单位:铜山区、贾汪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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