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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改委:780家碳排放单位被责令整改

更新日期: 2014年06月16日 作者: 杨汛 来源: 北京日报 【字体: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截至今年6月12日,共成交288笔,成交量约53.2万吨,成交额约2778.8万元。市发改委同时透露,已对780家未按时上交碳排放报告的排放单位责令整改,另外还有140家排放单位至今没有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目前正逐一进行执法。

  日前,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把《节能监察通知书》递交给北京铁路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北京铁路局方面答应执法人员在本月16日前将证明材料交至市节能监察大队。

  市节能监察大队副队长祝科伟表示,根据今年3月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要在3月20日前报送碳排放报告。这份报告中会涉及上年度碳排放情况、监测措施、控制碳排放的具体措施。

  祝科伟介绍,早前已对780家未按时上交的排放单位责令整改,另外还有140家排放单位至今没有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目前正逐一进行执法。将给这些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排放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碳排放报告。如果逾期不交,将对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相关文件,6月15日前,完成2013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工作。6月15日后,将重点对未完成2013年碳排放履约的单位实施节能监察,对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单位责令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责任。“对在责令期限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对其超出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量将会按照市场均价的3至5倍予以处罚。” 祝科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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