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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泥企业低温余热发电发展的瓶颈问题解决

更新日期: 2013年03月25日 作者: 魏林 董佳丽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摘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并网运营的意见》,明确提出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机组所发电量实行“自发自用”,不纳入电网统一销售。《意见》的出台消除了黑龙江省水泥企业低温余热发电发展的瓶颈问题,为黑龙江省水泥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和促进全省水泥行业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记者从黑龙江省工信委获悉,长期困扰我省水泥企业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并网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是一项将水泥窑熟料煅烧过程中产生的中低温废气余热转化为电能的节能技术。该技术可有效提高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按照国家工信部《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要求,“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配置纯低温余热发电”。但是,由于之前余热发电并网运行的管理制度、收费、技术标准等不明确,导致并网问题始终未能妥善解决。

  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工信委与省建材行业协会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经过多方共同努力,近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并网运营的意见》,明确提出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机组所发电量实行“自发自用”,不纳入电网统一销售。《意见》的出台消除了黑龙江省水泥企业低温余热发电发展的瓶颈问题,为黑龙江省水泥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和促进全省水泥行业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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