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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材料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

更新日期: 2009年12月08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各有关单位: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健全我国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我国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关键。目前耐火材料行业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耐火材料企业和相关施工、质检单位接受正规性培训和具备岗位证书的技术人才短缺,因此进行耐火材料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势在必行。

    经行业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由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将于2010年1月8日—12日在北京举办“耐火材料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此次培训主办单位将组织国内耐火材料行业颇具权威的专家学者、教授和高级技术人员到场授课,同时注重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使从业人员通过学习和实践,能够系统地掌握耐火材料生产、试验和检测的专业知识,从而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此次培训将邀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国家建材工业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知名教授授课,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参加。

一、培训班特色
1、以耐火材料教务组编制的培训讲义由理论和实际经验的专家授课,内容丰富、授课形式多样、生动。
2、实操讲座教学模式:以实际操作主要内容,注重师生间的有效互动和学员知识和经验的共享,让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学习和掌握课程中精华的内容,得到最大的收益。

二、培训对象
1、耐火材料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实验室主任及实验、质检、施工等技术人员;
2、钢铁、石化、水泥、陶瓷、玻璃等企业分管耐火材料的技术人员;
3、耐火材料质检、科研等单位中坚力量。

三、报名条件
1、申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技能鉴定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人员;
      2)相关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
3)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人员。
2、申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能鉴定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人员;
3)在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4)大专院校部分以技能为主专业的毕(结)业生。
3、申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能鉴定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的毕(结)业生或经批准的高级技术培训机构毕(结)业生;
3)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的人员;
4)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或非职业院校(但专业性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考核证书
学员通过全部课程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均合格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笔答考试的方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加问题解答的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五、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时间:2010年1月8日—12日,共5天时间(8日全天报到)
培训内容:
1. 耐火材料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2. 耐火材料的组成和性质;
3. 耐火材料生产基本工艺原理;
4. 各种耐火材料的生产制造工艺【定形耐火材料(不烧制品、烧成品和熔铸制品)、不定形耐火材料】;
5. 各种耐火材料性能测定与评价的实验方法(耐火材料抗渣侵蚀性能、抗热冲击性能、抗氧化性能、抗水化性能及不定形耐火材料流动性能的实验方法等);
6. 耐火材料行业新标准及新修订标准讲解(GB/T 5989-2008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示差升温法、GB/T 7320-2008热膨胀试验方法、GB/T 14983-2008抗碱性试验方法);
7. 耐火材料在钢铁、水泥、电厂、玻璃、陶瓷、石化等行业中的最新应用技术;
8. 我国耐火材料工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9. 考前辅导、理论考试、实践操作考核;
10.参观考察。

六、培训地点: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行车路线另行通知。

七、费用 
初级:1300元/人、中级:1600元/人、高级:2000元/人,(费用包括: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证书费、场租、鉴定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同一企业同时报名两人可获每人100元优惠。(为确保培训鉴定质量,学员报名后,请先将200元报名费汇入我单位帐户,费用到帐后,我单位提前将学习资料邮寄给学员,以便学员提前预习,然后进行专家串讲和考前辅导,200元报名费和资料费我们将在报到时的总费用中扣除。报到时统一开具发票)。

八、付款方式
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管庄支行
帐    号:0200006809014435177
请 注 明:耐材鉴定资料费

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楼225室
收件人:汪胜军
邮  编:100024
请注明:耐材鉴定资料费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10-51164613   86003688   13620181775(侯嘉鸣)
联 系 人:侯嘉鸣  汪胜军            传  真:010-65750176
电子邮箱:jcgyjsqbs@163.com         网  址:www.nc168.com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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