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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省部分城市散装水泥使用率将达70%

更新日期: 2007年10月19日 作者: 孙晓锐 来源: 东北网 【字体:

    到2010年,黑龙江省水泥散装率由“十五”期末的36.36%提高到45%以上,力争达到55%,其中省会城市和较大型城市以及重点旅游城市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70%以上,这是记者从19日召开的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的。

    会议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求各地城区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要优先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重点建设项目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各地要加强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加大农村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投入,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建立100个面向农村的散装水泥销售(配送)站。各级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和散办要认真审核水泥生产企业的散装设施能力,新上水泥项目要同步建设散装水泥配套设施。水泥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机立窑等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对达不到标准的生产企业,要限期整改或予以淘汰。副省长刘海生出席会议。

    据了解,截止2006末,全省累计推广应用散装水泥5824万吨,综合效益26亿元,其中“十五”期间推广应用1906万吨,综合效益8.6亿元。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地建有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上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近50家,总生产能力700万立方米。

    据介绍,到2010年,黑龙江省水泥散装率由“十五”期末的36.36%提高到45%以上,力争达到55%,其中省会城市和较大型城市以及重点旅游城市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70%以上;基本实现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禁现”工作,预拌混凝土年均增长100万立方米以上;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综合配套能力由“十五”期末的500万吨增加到1000万吨,实现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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