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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水泥散装7个月省下2400万元

更新日期: 2007年08月17日 作者: 胡春花|汪锦秀 来源: 嘉兴日报 【字体:

    日前,记者从嘉兴市发改局散装水泥办获悉,今年1至7月,嘉兴市散装水泥工作再创佳绩,累计生产散装水泥57.21万吨,同比增长12%,散装水泥率达75%,比全国和全省水泥平均散装率分别高出30%和8%。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算,7个月内嘉兴市光水泥生产一项就节约综合经济效益2400万元,唱响了嘉兴市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降耗的主旋律。

    作为全国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市),近年来,嘉兴市坚决贯彻执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要求浙江星阁集团有限公司、三塔平湖分公司等5家水泥生产企业将水泥散装作为节能降耗与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并制定相关政策,促使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购买生产散装水泥的设备给予一定补助,有效提高了企业生产散装水泥的积极性。浙江星阁集团是嘉兴市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政府的督促和鼓励下,近年来,该公司不断进行技术改造,今年前7个月公司生产水泥共34.49万吨,其中散装水泥28万吨,同比增长15%,水泥散装率达81.31%,位居我市各水泥生产企业之首,也比嘉兴市平均散装水泥率高出约8个百分点。

    市发改局散装水泥办主任王佳兵介绍说,发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在建筑行业提倡清洁生产,是嘉兴市水泥散装率不断提高的根本原因。据了解,早在2003年,嘉兴市就出台了《平湖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开发区范围内,具备预拌混凝土搅拌运输条件,并一次性浇筑混凝土量在30立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构筑物、道路、桥梁等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今年,国家、省相关部门又先后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根据上述规定,市建设部门、平湖经济开发区、独山港区等相关部门应坚决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全市所有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100%使用预拌混凝土进行生产,以前建筑现场利用水泥、沙石搅拌混凝土的旧生产方式得到了有效遏制。这样,大量的散装水泥发放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公司则直接购买预拌混凝土进行生产,而少量的袋装水泥只用于本市装潢行业及外来批发,这也为嘉兴市全面禁止建筑现场搅拌砂浆,更好地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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