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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问题水泥”多多

更新日期: 2006年11月10日 【字体:

      近一段时间以来,消费者对晋城市一些水泥经销企业的投诉居高不下,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较大的经销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11月7日正式公布抽样检验结果,抽样样品合格率仅为45.45%。

      此次抽检的项目为3天及28天抗折、抗压强度。共对11个水泥经销企业的11个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合格的5个批次,不合格的6个批次。标准规定矿渣硅酸盐水泥(32.5)3天抗压强度必须大于等于10Mpa,复合硅酸盐水泥(32.5)必须大于等于11Mpa,28天抗压强度必须大于等于32.5Mpa。

      此次抽检,不合格的矿渣硅酸盐水泥生产厂家为长治市老顶山建材有限公司(002批次)、长信集体水泥制造厂(未标明批次)和长治市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未标明批次),两个不合格复合硅酸盐水泥样生产厂家均为河南焦作东方水泥厂。(李全宏 王建国)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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