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环保

赞重庆金沙水泥不打“擦边球”

更新日期: 2006年04月03日 【字体:
    4月3日数字水泥网转载《重庆晚报》消息“环保升级,金江水泥推迟投产3个月”。消息报道了金江水泥的投资方——天龙集团为了升级环保设备,公司把点火投产的日期从去年12月28日拖延到了今年3月17日,不仅延误了投产期,还增加投资400多万元。还使金江水泥少生产23.5万吨水泥,产值达5000万元左右。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于2004年12月29日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代替GB 4915-1996,自2005年1月1月实施。标准对现有生产线和新建生产线的实施时间要求有所区别。对新建生产线自2005年1月1月实施;对现有生产线自2006年7月1日起,分两步,即自2006年7月1日起现有生产线各生产设备(设施)排气筒中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排放量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注:在报道中被记者称为一级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不得超过表2规定的(更严)限值(注:在报道中被记者称为二级标准)。

    对现有生产线定义是标准实施之日(2005年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审批的水泥制造生产线。

    金沙水泥在2004年已得到《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完全可以按现有生产线打个“擦边球”。但金沙水泥按对新建生产线要求,对水泥生产线环保设施升级,达到了本允许自2010年1月1日才执行的标准。金沙水泥对社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值得水泥行业学习。完全可以相信,金沙水泥这一举动也会赢得市场用户的更充分信任。

来源:数字水泥网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