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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区县环评率100%受质疑

更新日期: 2005年10月28日 【字体:
       “全市环评执行率为99.5%,各区县(自治县、市)环保部门环评执行率普遍为90%以上,有的更达到100%,环评执行率真的有这么高吗?”在昨日召开的重庆市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情况汇报会上,重庆环保世纪行执委会对区县的高环评率表示了质疑。 

  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勇介绍,自2003年9月1日《环评法》实施以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739个,其中市环保局审批了639个,区县(自治县、市)审批5102个,执行率为99.5%。得出这个比例的依据是申报到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情况。 

  针对质疑,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统计方式确实存在一定的漏洞,一些小建设项目、小企业、自主立项的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就私自上马,一些区县(自治县、市)环保部门的力量薄弱,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亟待提高,项目环评把关不严,存在漏批漏管现象,导致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甚至发生扰民事件。 

  据介绍,针对出现的环评漏洞,市环保局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的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碳酸锶、焦炭、小水电等行业进行了环评专项清理,对未履行环评的项目进行了处罚并限期完善手续,并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小钢铁、铁合金、焦炭等项目采取了取消立项、关停等措施。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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