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新浪、中金在线等著名媒体刊载了中国证券报发表的《水泥效率有所好转 出口迅速增长》的文章(以下简称《文章》),并注明由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产业处供稿,读过之后,不禁使人顿生疑团。对水泥制品的情况笔者未作调查,在此不宜多说,谨以了解部分水泥行业的情况为据认为,《文章》引用数据有明显错误,从而影响分析和结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由于供稿出自于知名单位、发布出自于知名媒体,影响不言而喻。这不仅对水泥行业的发展不利,而且会误导读者对行业及其经济运行的分析和判断。
一、一季度水泥制造业并非全行业亏损
《文章》提出,“一季度水泥制造业全行业亏损21.22亿元,同比下降1.45%;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125.92个百分点,亏损状况有所改善”。
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的数据,一季度水泥制造业全行业盈利5.56亿元,同比增长204.83%,增速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上升。《文章》的错误在于把亏损企业的亏损额误作为全行业的亏损额。
二、一季度水泥制造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优于去年而不是不如去年
《文章》提出,“一季度水泥制造业成本、费用控制情况不如上年,在效益加快的同时,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四个指标增速均有所加快”。
实际上,一季度水泥制造业成本费用同比相对下降。其一,水泥业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低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其二,主营业务利润率比去年同期增加1.12个百分点;其三,销售利润率比去年同期增加2.21个百分点。
三、企业经营状况以大型企业为最好、中型次之、小型再次之
《文章》提出,今年一季度,水泥制造业和水泥制品制造业中的大型、中型企业仍然亏损严重,中、小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笔者查阅了中国建材协会和中国水泥协会发表的有关一季度水泥的统计数字,在国家统计范围内的大、中、小型企业的利润总额分别为4.95亿元、0.68亿元和-0.04亿元,销售利润率分别为1.81%、0.48%和-0.03%。此外,除产销率相近之外,产量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企业亏损面等各项指标,均以大型企业为优,中型次之,小型再次之。
近年来,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取得快速进展,“十一五”期间,并购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将是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以新型干法工艺进行生产的大型企业的优势已越来越明显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李筱)
来源:数字水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