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终于敢对“老赖”说不了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19日
水泥企业有时候真有点“软柿子”的样,“上帝”们常会捏巴,遭了捏还得陪个笑脸,欢迎下次再来。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可就是市场上有那么一些人,拿他人诚实守信行为作为自己攫取钱财的手段。这些人利用了水泥制造的特点,一有“时鲜”性,二有连续性。看准了水泥企业有时不得不自己的手先软下来。加上在产业结构大调整期,不可避免地出现新旧工艺并存,致使产能相对过剩的现象,更助长了这些人的“大爷”风气。似乎拿你货,欠你钱是“爷们”看得起你,要给水泥的企业有的是。更令人恶心的是还吊着你的胃口,还你点小钱,又提走更多的水泥。真是成了欠款肥猪,不怕开水烫。不给货吧,水泥企业担心连以前的欠款也泡了汤,水泥企业越来越奈何他不得。市场上的这些“小人”还会打“游击战”,在东家也欠,在西家也欠。虱子多了,更不怕咬了。
北京的水泥市场欠款老大难问题在全国太有名了。几年来水泥协会也没有少费劲,但收效甚微。中间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信息不透明。水泥企业也各自有个小算盘,怕公开“老赖”的信息,似乎会把客户给竞争对手知悉,也还有部分企业不切实际相信“老赖”会“觉悟”,老帐能收回。
有句名言,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秩序不甚规范的条件下,一味退让,水泥企业越趋被动,直至被彻底拖垮。
令人兴奋的是从刚召开的北京水泥营销座谈会上得到的消息,看到了北京水泥企业举起了“革命”大旗,对“老赖”停止供货,把“老赖”信息公开,扎紧“篱笆”,不让“老赖”有漏洞可钻。同时,对欠帐还采取法律途径追款。在净化市场规则上,水泥企业一定要齐心协力。
值得称赞的是水泥企业态度十分友善,只要欠帐客户把欠款还了,还是企业的供货对象。
来源:数字水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