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3月12日发出“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对于水泥行业的定位是水泥行业目前虽然产需基本平衡,但在建规模很大,也潜在着产能过剩问题。
只要将新型干法水泥建设规模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淘汰落后工艺速度跟上,在“十一五”期间,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将取得新的绩效。衡量的主要指标是产需基本平衡,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占总产量比例达到70%,累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亿吨。
现水泥投资项目由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这就要求地方根据水泥产需现状,结合资源、能源和交通条件,合理规划布点。而不能采取来“投资”的都是“客”,因此,来者不拒。致使布点过多,过密,造成本地区产能过剩。
省投资主管部门应严格按水泥投资项目鼓励类、允许类核准项目。对属于限制类的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新建日产15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不得作为新建项目核准。也不允许从较发达地区拆除限制类水泥生产线转到欠发达地区生产。
从2005年1月1日实施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达到新版标准的规定。对现有水泥生产线分两步(2006年7月1日起和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标准。在新建新型干法生产线同时,应严格按标准淘汰不达标准的落后工艺水泥生产线。
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淘汰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和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抓紧淘汰立窑等落后的水泥生产能力,能保证水泥产业结构调整中,产需基本平衡。为防止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死灰复燃,按文件要求,对淘汰的生产设备进行废毁处理,而不是待机状态。
国务院在通知中要求,加强对行业发展的信息引导,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搞好市场调研,适时发布产品供求、现有产能、在建规模、发展趋势、原材料供应、价格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中国水泥协会和各地水泥协会应该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协会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需得到两方的支持,一方是投资主管部门应主动与协会沟通信息,对规划的拟建项目、拟核准项目要随时与协会沟通;另一方是水泥企业(包括行业外拟投资水泥业的企业)与协会沟通信息,如水泥市场供需状态、企业发展规划和改造计划等也要及时与协会沟通。协会更应主动搞好市场调研,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建议,向投资主管部门反映意见。而当前无论投资主管部门,还是水泥企业都喜好留一手,使产需信息不甚完整,影响了对产需形势的正确判断。通过较为完整的信息发布,能使企业把握市场动向,从而避免在扩大生产能力上的盲目性。水泥企业、协会、投资主管部门都应改进自身工作。
通过企业、协会、投资主管部门共同努力,新型干法水泥线的投资建设就能有序进行。既使水泥产业结构得到了有效调整,又使水泥产需基本平衡。既能满足市场对水泥的需求,又能使水泥企业有合理的利润。
来源:数字水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