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信委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是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我省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近日,省经信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等十二部门,根据国家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重点行业发展现状,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晋经信产业字〔2014〕2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我省焦化、电力、钢铁、水泥、煤化工、电解铝等六大重点行业兼并重组的目标。提出通过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支持等保障措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在政策支持方面,包括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及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运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完善土地管理政策、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组建战略联盟、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速企业管理模式创新、妥善解决企业债权债务、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等11个方面的内容。
在政府服务方面,将通过简化行政许可、提供良好的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服务、建立兼并重组信息平台、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作用、加强兼并重组风险监控、维护产业安全、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等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为企业兼并重组创优环境。
在组织领导方面,建立了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科技厅、司法厅、农业厅、煤炭厅、省统计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国资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银监局、证监局、电监办、国防工办、中小企业局等21个部门组成,将重点研究和协调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全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