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环保部与31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这被认为是各省与环保部签订了控霾“军令状”,标志着全国性治理雾霾的行动正式启动。
这则消息主要有两个亮点,一个是“军令状”以表格的形式明确了31个省(区、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另一个是明确了将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地区,其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看上去动静不小,但品味其中细节,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首先,消息来自于环保部一份通稿,除了各省(区、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其他事宜一概语焉不详,如此重要以至于关系到中国每个民众生命和健康的文件,为何不公开全文?
更为重要的是,各省(区、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一概为浓度的降低,比如北京、天津、河北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目标为25%,广东、重庆为减少15%等等,从已经发布的大气“国十条”和部分省份已经发布的治理方案来看,浓度降低的参照系为2012年。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各省(区、市)是否有2012年的PM2.5年均浓度值,至少从目前公开的数据资料中难以找到,而且即使有,2012年,各省市对于PM2.5的监测站布点也还在起步阶段,点位的数量以及对应的数据能否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也很难说。
如果对比“军令状”和大气“国十条”,二者目标的唯一不同在于,大气“国十条”要求了到2017年,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这一数字不容小觑,这是所有省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中出现的唯一的具体数字。那么,为什么其他各省市不能像北京一样出具一个具体的目标?而是搞一个相对浓度的减少比例呢?毕竟,2012年的PM2.5浓度值人们并不清楚。
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反推这个60微克/立方米,这是在2012年基础上降低25%的结果,那么由此可以推出2012年的PM2.5年均浓度在80微克/立方米左右。
80微克/立方米,这个结果是否真实?其实可以做个对比,2014年1月2日,北京市环保局首次公布2013年北京市PM2.5的年均浓度值为89.5微克/立方米,这一年均浓度值是北京市在首次有了35个监测站点、春夏秋冬四季完整监测数据后的对应结果,这被认为是北京PM2.5监测元年的数据,也是空气在2012年基础上改善了一年后结果。
那么,对比2012年的80微克/立方米和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我们会问,我们应该相信去年北京空气其实没有改善,还是要去理解为大气“国十条”引用的2012年的基础参考数据失真?如果失真,那么“军令状”的目标严肃性和准确性就值得怀疑了。
其实,由此我们也可以引出另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对于控霾目标采用浓度比例减少而不采用设定具体浓度值,很可能是为数据“好看”而腾出空间。但举一例,比如某市的监测点位为10个,其中5个在市区,5个在郊区或者风景区,两者PM2.5浓度差距较大,以市区年均浓度200微克/立方米和郊区50微克/立方米来计算,该城市年均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但此后一年里,市区监测浓度未有改善(暂且不谈增加的可能),地方为了防止影响考核,该地区可能选择加大郊区的布点而缩减市区布点,最后增加了2个市区监测点,而增加了6个郊区监测点,那么该地区的PM2.5年均浓度就变为了109微克/立方米,从而达到了年降低浓度10%左右的任务,但是实际上,该市空气质量并未改善。
最后,军令状要求各省(区、市)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到年度,但是从目前如北京和河北等省市已经发布的实施方案看,没有一地有年度分解目标,而且只有北京将各辖区的PM2.5浓度降低值予以确定。一个连明细都没有的考核,责任如何确定?约谈怕也只能成为空谈了。
从这些可商榷的地方来看,或许这份“军令状”应当得到重新审视,好看的形式确实让人感到了希望,但实在的内容才是民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