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王建超: 贯彻国家政策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海螺水泥总经理王建超出席第九期干部培训班学员座谈

来源: 来源: 海螺水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10月21日,海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水泥股份公司总经理王建超在出席海螺水泥第九期干部培训班座谈会上,就培训班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和海螺水泥贯彻文件精神要求,发挥大企业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了发表了讲话。

    21日下午,王建超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陶勇等陪同下,到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看望了海螺水泥第九期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并参加学员学习“国发【2013】41号文”座谈会,帮助学员们正确理解政策精神。

座谈会场

    座谈会上,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陶勇带领全体学员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学员们纷纷结合学习畅谈了对文件精神的理解,大家认识到,文件中提出的采取多部门共同行动,重拳出击,多管齐下等要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过剩行业整治的重视和决心,势必推动水泥行业进行一次重大的转型调整,对公司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坚决遏制新增产能、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逐步取消32.5级复合水泥、至 2015年底再淘汰一亿吨落后水泥产能、支持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等政策,这对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文件精神在各地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将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促进水泥行业的科学发展和良性循环。

    王建超总经理对座谈会进行了小结。他对学员们就指导意见的认识、思考和提出的相关建议给予了肯定,并结合自身理解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对后期工作提了两点要求。

    第一,切实履行大企业社会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指导意见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到,指导意见是通过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控制增量、优化存量,遏制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国际化发展、兼并重组、技术创新、人才强企”战略,符合指导意见中对水泥行业的施策,公司当前正在从事和推进的余热发电、低氮分级燃烧、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等举措都是政策所提倡的。

    二要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对拟建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三要转变发展方式,加大兼并重组力度。依托公司资金、技术和管理等优势,采取合资、参股、控股、托管等多种方式谋求合作,提高行业集中度,帮助合作企业提升生产、环保管理水平。

    四要加快实施国际化战略。加快推进海外项目建设,加大周边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调研,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

    五要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创新。要运行好现有的分级燃烧和SNCR脱氮脱硝设备,确保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在现有分级燃烧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攻关前端治理,控制好源头氮氧化物生成,力争一次性达到国家标准,尽量减少喷氨,降低二次污染;要总结运行管理经验,进一步优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大力开展技改技措,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设备运行效率。

    六是要认真研究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一系列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配套政策措施,创造条件,积极争取。

    第二,勤学善思,学用结合,切实开展好后期的工作。四季度正值生产经营黄金季节,是公司冲刺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组织大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脱产学习,是公司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能珍惜机会,专心学习,学以致用。要根据文件的要求,结合所学,认真思考明年的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工作,按照政策导向定位好明年的经营目标和策略。要集思广益,研讨如何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节能环保设备运行管理水平。

    在座谈会前,王总一行还专程拜访了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领导。他对校方给予海螺第九期干部培训班的高度重视和所做的精心安排表示感谢,询问了学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就后期的培训组织、课程设计以及校企研发合作等内容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