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展开 民间资本可寻机介入

来源: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日前,北京市率先出台《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有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的通知。这是我国在去年底发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简称“十二五”规划)后,再次对大气污染防治重拳出击。如此紧锣密鼓的出台地方乃至中央有关大气治理的重磅文件,显示出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的决心。

    《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虽然脱硫脱硝市场已经进入稳定发展阶段,但环保监测指标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仍有利于脱硫脱硝市场的发展壮大。而环境监测类市场也有望相应获利。其中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将纳入更严厉的考核标准。相关的前端低氮燃烧、发动机燃烧系改造、后端尾气处理、催化剂领域都有望大力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要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同时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据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透露,北京将动员全社会之力,预计在未来5年,北京政府部门将为治理大气污染投入2000至3000亿元,全社会投资将接近1万亿元。

    随着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完善,环保民营企业可以走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同时将负责任的环保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给予完善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而对环境违法企业将严格限制贷款和上市融资,以期阻止企业的乱排乱放行为。

    此次《行动计划》需要全民参与行动。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践行。既要通过企业的自律治污行动,强调企业要守法自律,依法治污、达标排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和环保管理,挖掘减排潜力。要让公众形成自觉的减污行动,倡导公众“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减少污染排放。同时,积极开展社会监督的防污行动,强调社会监督对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作用。加强信息公开,明确公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鼓励媒体监督,发挥媒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