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2013年黑龙江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开展涉大气污染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行业环境污染问题,74家水泥企业成为检查重点。
据了解,黑龙江省减排形势异常严峻。目前,全省脱硝设施缺乏,而此次的专项行动要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重点强化74家水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据介绍,对这些企业企业,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擅自闲置、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空气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在专项行动中排查要不留死角,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台账。重点排查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园区集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群众反映的园区污染问题解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