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的《江西省节能减排“十二五”专项规划》称,“十二五”期间将实现节约能源1200万吨标准煤。2015年全省万元GDP能耗降至0.710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7%。
全省工业内部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比2010年下降3个百分点。到2015年,电力、钢铁、水泥、铜、烧碱等行业能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26%左右。全省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年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100万吨标准煤。
据悉,到2015年重点大中型企业余热余压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此外,江西“十二五”期间淘汰所有机立窑生产线。到2015年新型干法水泥产量比重提高到95%以上,纯低温余热发电比例提高到90%以上;水泥产品综合能耗下降6%,低于90公斤标煤/吨;推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污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