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环保局印发《宜昌市“十二五”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脱硝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脱硝及低氮燃烧工程建设任务和进度安排,要求各相关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确保在3年内完成脱硝工程或低氮燃烧工程建设。
据统计,2012年,宜昌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61万吨,其中水泥行业排放量1.18万吨,占到总排放量的21.07%,是宜昌市继电力行业之后的第二大氮氧化物排放行业,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对于全市完成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将起到重要作用。
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市7家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须实施脱硫脱硝工程建设。2013年底前,全市4000吨/日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必须完成脱硝工程建设;2014年底前,其他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必须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2015年底前,全市2000吨/日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必须完成脱硝工程建设。
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及有关企业脱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脱硝工作进展不力、问题严重的地区或企业将实施通报。各企业减排项目实施进度将与评先表彰、上市公司核查、环评审批等工作紧密结合。对于未按要求落实的地区和企业,市环保局将取消其评先表彰资格,不予通过上市公司核查,并暂停审批该企业除环境治理外的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