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干法水泥近几年快速发展的成就为世人嘱目,产业结构调整成绩斐然。
还就在10多年前,建条2000t/d生产线要化6、7亿元,建设期3年,达产期3年,有时3年还不够。现在建条5000t/d生产线的投资比当初建条2000t/d生产线还要省得多,建设期1年挂点零,点火之日即达产之时,新型干法的优势真正有了体现。尤其是建在水泥消费量比较大的城市附近的新干生产线,其规模优势、质量优势、成本优势更为显著。在这些大城市周围的立窑企业普遍有危机感,不少企业已敌不过新干企业,转为购买新干熟料加工成水泥。
但中国地域广阔,不少地方人口密度低,水泥消费量还十分有限。粗略统计,年水泥消费量在100万吨以下的地级行政区域超过120个,占总数约1/3,且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消费量约占全国消费量的10%,人均消费量也只有发达大城市的1/3~1/5。指望从大中城市周边的大型水泥企业长途跋涉运去新干水泥恐也不太现实。这部分地区及较大地级行政区域内的边远县市的水泥需求,应该是就近解决为主。即便在大城市周边的少数现有立窑企业发挥利用工业废渣可少批量、多品种的灵活优势,“潇洒”地生存着,那也可以顺其自然。但前提是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类,即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和普通立窑及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并且立窑水泥企业在环保、节能、产品质量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当然,也不能再去新建立窑生产线。
既然立窑(指限制类,下同)在一段时间内,还不可能全部“下岗”,那么对现有立窑的改进和提高就不能回避,视而不见,也不能谈立窑似“谈虎色变”。现“立窑”企业颇有“抬不起头、见不得人”的感觉也是不太正常的现象。只要把立窑生产的水泥还作为是水泥总量的组成部分时,对现有的,有一定量的但不算太大的水泥消费量的,地处较偏远地区的立窑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也应是现阶段水泥技术市场的组成部分之一。也要有相应配套的技术满足这部分立窑企业改造升级的需求。
即使对地处在消费量大的大中城市周边的立窑水泥企业,有一定实力和基础的,则可在当地水泥发展规划的指导下,鼓励转向新干生产工艺。而对部分难以为继的立窑企业,则该退出时就退出。
在新干产能已能满足消费需要的地方,按当地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计划,该淘汰的淘汰,该转产的转产。
这样对立窑采取“给出路”的政策,把立窑“名正言顺”地纳入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圈内的做法,只会有利于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实施。对在一段时间内还存续的立窑企业实施环保、节能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对社会也是需要的和有利的。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立窑完全淘汰出局是必然的。但现阶段把“立窑”作为新干的“朋友”为好,允许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
还必须要提醒的是,从发达地区淘汰下来的立窑(包括其他属淘汰类的水泥生产线),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的做法是被严格禁止的。媒体也不得参与这类转移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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